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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律师致信国务院 吁速对疫苗案采取补救措施

2016年03月29日 20:07 | 作者:盛梦露 |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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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呼吁尽快公开问题疫苗的流向和受波及的接种点名单,采取补救措施;贯彻履行施打者的风险告知义务;完善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在广东执业的律师王胜生是一位母亲,在家哺乳尚未满岁的婴儿。她的孩子正按国家计划免疫的要求接种疫苗,其中包括二类的自费疫苗。王胜生本人也曾在近年内接种过自费乙肝疫苗。山东疫苗非法经营案被媒体曝光后,她才惊觉,“原来疫苗有这么多风险,我都不知道”。

据官方消息,目前,国务院已批准组织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部门联合调查组和工作督查组,并坦言“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本案已经“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王胜生花了几个晚上,在孩子入睡后,找资料、写文章,试图向政府提出可行的建议,以保护公民在疫苗接种方面的知情权和救济权。

2016年3月29日,包括王胜生在内的13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在疫苗犯罪案中保护公民知情权和受救济权的要求》(下称联名信)。联名信中,这批律师提出了多数公民在疫苗案爆发后产生的疑问——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接种了问题疫苗?怎么检测疫苗是否有效、如何补种、费用谁担?为何接种前未被告知相关风险?为何五年来监测系统未能起到预警作用?对于已有的疫苗伤害,该如何救济?

涉案的庞某卫在5年之中,非法低价购进、销售存在过期和变质风险的疫苗超过200万支,并在缺乏冷链的条件下,售往全国各地。据目前掌握的信息,祸及24省。

但包括世卫组织在内的许多专业机构都出面安抚民心,强调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应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但这批未保冷疫苗最大的风险,即丧失本应具有的防疫功能,将大量接种者暴露在病毒的伤害之下。

这也是王胜生最担心的,她不知道孩子和自己曾经接种的疫苗是否失效,是否需要补种。

由此,联名信中建议有关部门,立即公布庞氏母女两次涉案里已侦查到的购入问题疫苗的接种单位名单,并根据侦查进展及时更新名单;并在此范围内,尽快进行接种有效性检查和对接种无效者“补种”。

由于还存在大量未被追踪到的问题疫苗,联名信建议,政府应对上述范围外,自愿进行相关检查的公民提供信息支持和一定补助。

此外,联名信呼吁,“庞氏疫苗犯罪案接下来侦查直至宣判,在不影响侦查的情况下都要全程向公众公开”。食药监局、卫计委、公安部应“就本部门发现的问题或困难做详细报告,就接下来的预防和救济部署做详细阐述”。

直到媒体曝光,王胜生才知道,自己和孩子都暴露在疫苗的风险之下。而依据法律,这些风险需在接种疫苗前,由施种方履行告知义务。

王胜生回忆起,当她带孩子去接种疫苗时,“接种机构多强烈推荐收费的二类疫苗,给出理由有:发放的免费疫苗根本不够;没有(或暂时没有)免费的疫苗、只有收费的疫苗;有些甚至说只有进口的;全部都说收费的疫苗质量比免费的好,且副作用小”,“但都不说副作用是什么”,王胜生说,在她接受疫苗接种过程中,“基本疫苗风险都没口头或公告栏告知过”,她也从未亲自签过知情同意书。

常年从事医疗纠纷诉讼的律师卓小勤表示,一般而言,产品的说明义务在于疫苗生产厂家。但由于生产厂家并不直接面对接种人群,因此只要正确制作产品说明书,不隐瞒相关风险,就可以免责。而接种疫苗属于医疗行为,疫苗生产厂家将接种风险告知医院后,执行疫苗接种的医师,还需要和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但其他事件中的疫苗不良反应受害者家属、上海市市民华秀珍表示,目前在疫苗注射前,注射方往往并未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媒体对此的报道也很少。

对此,联名信中建议,应“立即在接种点的明显位置公布‘安全疫苗’知识;免费和收费疫苗的区别类知识;接种同种但不同品疫苗的自由选择权知识;疫苗接种反应知识,尤其是明确公布每种疫苗接种的疑似不良反应征兆及处置措施和具体的救济途径,且该知识必需根据医学发展持续更新”。

“应该把信息充分告知,将选择权交给家长”,王胜生说。

由于接种二类疫苗是自费、自愿行为,所以在接种前,公民除了有知情权,还有选择权。相关权益若要落实,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和疫苗监测制度是最重要的制度基础。

卓小勤告诉财新记者,疫苗的品类不一定是越新越好。当一种疫苗投入使用得越久、不良反应暴露得越多,就能对现有疫苗进行淘汰。为此,需要建立疫苗异常反应的监测制度,收集大规模人群中的相关信息。有了监测数据后,厂家就需要在说明书上把可能的风险写出来,使公众对此知情。

但现状是,中国的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远未完善。

2005年,中国参照世界卫生组织要求建立了不良反应报告系统(AEFI),覆盖面从最初的10个省逐年扩大,报告的不良反应病例总数到2012年增加至近10万例。

到2005年,中国才加速建立全国范围的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检测系统;2009年,该系统才扩展到所有省份,并逐级向县镇村一级下延。但报告机制仍不完善。

2010年发布的《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对“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只接受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的报告登记,疫苗受种者不在此列。

但在实际中, “临床医生没有动力报告(疑似异常反应),厂家更不会往脸上抹黑,最终只有极少数得到确认”, 卓小勤称。

对此,联名信表示,现行的报告制度设计,监测不到中国“接种异常反应”的实情,应把“疫苗受种者”也纳入报告体系。

王胜生认为,有了这样的机制,更容易发现问题,例如在庞案中,如果早在五年前,一些“疫苗受种者”能集中反映疫苗无效情况,或将能尽早启动调查。

此外,中国关于疫苗不良反应的信息公开机制也尚未形成。

王胜生作为律师,曾接触到一些疑似疫苗异常反应受害者的家属。一个深圳的父亲,他的大女儿因服用糖丸(口服的脊灰减毒活疫苗)产生不良反应,二女儿出生后,这位父亲不敢让她再吃糖丸,但心里矛盾,又害怕她感染脊灰疾病。

王胜生认为,是相关信息的缺失让公民处于对未知的恐惧中。像上述家属所面临的选择,需要更多的公共讨论来协助厘清;但讨论的基础是要有大量的公开数据。

但卓小勤表示,中国的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基础研究、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症状资料不公开,找不到公开的渠道”,“厂家往往拿偶合事件推脱责任”。

2014年1月,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曾对财新记者表示,卫生部门考虑建立定期向公众公开疫苗异常反应数据的制度,“这不是保密的信息,只不过目前没有这个机制”。

华秀珍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级卫计部门就有定期公开疫苗监测信息的义务,但“目前还没有看到,媒体也没有报道”。

这次山东疫苗大案被曝光后,2016年3月24日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和公安部三部门召开的联合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表示,这批疫苗出现安全性问题的概率较低,且从国家监测系统报告来看,过去五年未发现疑似不良反应增多的情况。

但被国家监测系统录入的数据是否完整?不同类疫苗具体的风险比例有多高?王胜生质疑,对公民而言,目前这些仍是无解的问题。

法律和自由讨论是最终保障

人们总希望疫苗既能保护所有接种者,又没有任何风险,但现实是——疫苗并不完美。如何尽可能地减少损害?一方面需要成熟的赔偿处理机制;另一方面,则需要更大范围的公众知晓权和公开讨论。

现实中,怀疑自身受疫苗之害的家属群体往往走上漫长的上访、索赔道路。其中一大原因即在于:现行规定下,对异常反应的救助有限,而中国对疫苗异常反应的鉴定处理机制仍不完善。

2005年发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但对于严重残疾、需要终身医护的受害者,该规定则显得不尽合理;此外,《条例》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争议发生后,卫生部门既是受害者索偿的对象,又是责任认定和裁判方,其公平性受到质疑。

在美国,疫苗损害问题也曾引发公众的不满和忧虑,最终催生了疫苗损害的赔偿立法。美国在1986年出台了《国家儿童疫苗损害法案》,建立了一套全国性的计划,用以发展新疫苗,提高疫苗质量,并对因疫苗受伤或死亡的受害者给予赔偿。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并实施《疫苗伤害赔偿程序》,赔偿的最高额度可达数十万美元,包括医院检查费、护理费、劳动力损失费、律师费、精神损害费等。

美国的《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列出了一个疫苗伤害清单,这些疫苗出售时要缴纳一定税收,以此作为救济基金的来源。从1989年法案实施到2008年12月1日间,全美共有1063位受害者获得赔偿。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认为,该制度保证了疫苗的供给,稳定了疫苗的成本,同时还建立和维护了一个简洁、确定而又有效的赔偿机制。他认为,接种疫苗引发的事故是现代社会存在的公共风险,其解决不但需要沟通,更需要法律保障。

疫苗受害者家属华秀珍则盼望更多的信息公开和公共讨论。她认为,媒体对疫苗风险的报道太少。她称,“这是因为官方考虑到疫苗是公共卫生问题,如果扩大负面影响、影响民众信心,将导致疫情扩大”。但华秀珍质疑,“隐瞒和打压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她表示,如果选择开诚布公,政府能以此契机改善不规范的环节,增强措施保护疫苗受害者,将使更多人受益。

在疫苗损害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华秀珍期待,像美国这样检讨疫苗损害、披露不良反应信息、允许舆论透明报道和公开讨论的做法,能够成为今后中国的常态。

如今,王胜生已托人把联名信寄送到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公安部、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她说,“我们需要一个改善的环境”,尽管在公开信息中,山东疫苗大案至今还未发现产生任何严重致病后果,但王胜生等人仍认为,预防措施是必须的,“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度,孩子还要在这个国家成长,希望他是健康的、不受伤害的”。

王胜生说,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和母亲,只有政府在疫苗安全方面做得更好一些,才能给她安慰和信心。


编辑:曾珂

关键词:多名律师致信国务院 疫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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