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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遭遇“疯子”行贿者:受贿行为被记日记

2016年03月31日 08:37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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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余芳/制图


他是一个有爱心的干部,曾用微薄的工资资助过大学生;他也曾有过常人的苦恼,在乡下辛苦工作20年却没有晋升。但他的踏实肯干为其日后的发迹奠定了坚实基础,他终于干上了县区级组织部的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这时,他却沾上了自己无法处置的苦恼。

仕途,他大器晚成

1967年出生的蒋扩兴在乡下工作20多年仍只是个科级干部,他虽苦恼,但倒也踏实,依旧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分内之事。

2008年,蒋扩兴的仕途有了变化,他从一个乡镇书记镇长变为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社保局副局长;2009年5月,他又担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局局长,此时的蒋扩兴已四十出头。虽说是大器晚成,但也算是得到了自己奉献乡镇20多年的一种补偿。

蒋扩兴在乡镇当领导时,其主要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之中,与朴实的农民打交道,心态十分平和。

但到县里工作之后,蒋扩兴再也没有了往日平和的心态。2010年6月的一天,一个负责房改工作的朋友告诉他:八步区老干部局的住房也可以做危房改造项目。蒋扩兴想着自己上任八步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一职后,还没办成一件让自己满意的事,听到朋友带来的这个消息,他产生了“想办一件实事”的想法。

当时的贺州市房地产业正红火,如果办成了这事,不但职工可以得到福利,自己也可以得到政绩。但蒋扩兴并没有马上表态,他知道要进行一个危房改造项目不是说做就能做的,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再到找工程公司建设,中间要经历很多环节,想要顺利把事情办好,少说也得一两年的时间。

蒋扩兴的担心与他在县区部门工作经验不足有关,他还没有熟悉大的项目运作。此时,有人向他引荐了一个工程老板,工程老板表示只要蒋扩兴能把这个项目交给他做,“一切事情由我搞定。”这个工程老板就是贺州市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王大洋。

受贿,这钱怎么花

2011年1月,八步区老干部局危房改造项目顺利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2011年3月,八步区老干部局与房地产商王大洋签订代建合同。

2011年5月的一天,为了答谢蒋扩兴的“关照”,王大洋打电话给蒋扩兴:“蒋局长,你在哪儿呀?我有点事情要向你汇报。”蒋扩兴告诉对方自己在某茶庄旁边。王大洋开车来到茶庄旁边,招呼蒋扩兴过来打开车子后备箱,取出一水果箱给了蒋扩兴。

回到办公室,蒋扩兴反锁好门,打开水果箱,只见箱子里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扎扎百元大钞,他伸过手去仔细清点,一共50万元人民币。

钱到手了,数目还不小,蒋扩兴的脑海中有很多问题在翻腾:这事要不要告诉老婆?这钱要不要存银行?买房子?买车子?如何处理这笔钱款成了他的心理负担。

“无商不奸”也许是人们对商人的一种偏见,但是“不做亏本买卖”绝对是每个商人的基本信条。没有一个商人在投资的时候不是精心计算过成本的,获利多少是决定他们投资多少的核心因素,行贿成本当然列在其中。

王大洋的地产公司于2012年初开工建设,一天,蒋扩兴来到王大洋公司,向他提出要抽走两个指标,按1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2800元/平方米的职工价位利润空间本就不高,现在还要减去近一半,王大洋愤懑不已,但想着日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人家局长帮忙,得罪不起,只好同意。

王大洋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然而几天后,蒋扩兴拿着一张写着两个人名字的纸条过来,叫他以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与指定人签订购房合同,且出具的发票要按2800元/平方米来开。听完蒋扩兴的要求,王大洋犹如吞了一只死苍蝇,极度恶心。

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王大洋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私自扩加了三层,一下子多出了近十套房子。虽然之前卖了价格极低的房子,但加了三层,他能赚更多的利润。蒋扩兴知道此事后,十分生气,但木已成舟也无可奈何。

然而,未经审批而擅自加高楼层是违反建筑法规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对于这个麻烦,王大洋全然不顾,心想由局长大人去协调,自己只管卖了赚钱。蒋扩兴从这件事看出,王大洋是一个十分狡猾的商人,他不知道这个人还会干出什么更出格的事,会捅出什么样的娄子。那时,一种无名的恐惧感在他心里萦绕。

一日,王大洋叫蒋扩兴到自己办公室,翻开一个日记本,挑衅地说:“哦,蒋局长,我记得前面还有一些东西要送给你,可是忘记了,幸亏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不然就失礼了。”这一幕让蒋扩兴冷汗直冒。“王大洋居然写行贿日记,这不是要留下罪证吗?”蒋扩兴顿时火冒三丈,大骂起来:“你这个王八蛋,怎么能把这些东西记在日记本上啊,你不要命了啊!”王大洋连忙赔礼道歉,解释说是工作流程日记,里面并没有记其他事情。

2012年7月,大楼即将封顶。王大洋找到蒋扩兴,要求把大楼门面的三分之一铺面给他。蒋扩兴听到这个要求后怒不可遏:“你怎么得寸进尺,承建这个项目你赚得也不少了,还想通吃啊?”王大洋赔着笑脸说:“蒋局长别生气,我算了一下,这个项目我是亏了本的,你总得补偿一点给我吧。”蒋扩兴冷冷地拒绝道:“不可能!”说完摔门而出。

在回去的路上,蒋扩兴接到王大洋的电话,王大洋在电话里赔不是,还特意说:“我也是给了你好处的,你也要关照一下我,不能让我做亏本买卖啊。”

“我也是给了你好处的”这句话直击了蒋扩兴的神经,一路上这句话一直在他的耳边回响。似乎,自从认识王大洋之后,他就一直被王大洋挟持着,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他觉得日子实在太难熬了。

为了给自己争取机会,蒋扩兴悄悄地找到了在纪委和在检察院的朋友,假装聊“拍蝇打虎”的社会热点,其实是在探听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当知道自己触犯了刑法时,他不敢找别人倾诉,将一切都压抑在心里,非常难受。

蒋扩兴曾想过自首,可当他想到自己会被判刑时,他的心里会响起一个声音:万一能躲得过去没被发现呢?

该来的终究要来

2014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办理贺州市的一个大案时涉及行贿人王大洋,并指定贺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王大洋行贿案。在贺州市房地产业,王大洋算是一个重要人物,他靠行贿获得项目的事迹在业内广为流传。当王大洋被查后,蒋扩兴十分关注案件进展,同时他的恐慌也叠加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他知道王大洋是信不过的,他极有可能会把自己给卖了。

这年冬天,蒋扩兴感觉比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寒冷。2015年1月15日,蒋扩兴一早出发到单位上班,刚出门口就被迎面刮来的寒风冻得直打了个哆嗦,冷风如利刃般掠过他的脸庞,一种不好的预兆涌进了他心里。几个小时后,他的预感应验了,检察院的侦查干警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第一个与蒋扩兴交手的干警是一名上了年纪的侦查员,他简单地向蒋扩兴说明了对他采取控制措施的原因,并要求蒋扩兴交代问题。但他却不轻易说话。

后来,一个二十出头的侦查员对其进行讯问,蒋扩兴看着面前的新人,他断定这个年轻人问不出什么东西。确实如他所料,他没有遇到实质性的尖锐提问。

经过这两轮较量,蒋扩兴觉得情况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糕,相反他觉得自己似乎占了上风,情绪也从原来的惊恐中逐渐镇定下来。

但蒋扩兴不知道的是在前两次的讯问过程中,有一个人一直从监控视频中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这个人终于出现在蒋扩兴面前,这个人是一名资深侦查员,反贪局局长。

局长并没有说话,与蒋扩兴相比,他似乎更是一个沉默的人。一个沉默的侦查员面对着一个沉默的嫌疑人,双方都不发一语,整个审讯室的气氛让蒋扩兴十分压抑,空气似乎也沉降了下来。

最后,反贪局长打破了沉默,“蒋局长,你知道王大洋日记里记的是什么吗?”这时,时钟的指针已经指向凌晨,深夜十分寂静,反贪局长的一句话就像一枚重磅炸弹一样在这平静的夜里炸开,蒋扩兴的眼神顿时变得散乱,也显露出惊恐,他开始交代收受王大洋贿赂的过程。

2015年1月16日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从东方照射过来时,彻底交代完自己的问题后,蒋扩兴感到无比的舒畅,多年压在他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卸下来了,他终于获得了一种无比的轻松感,得到了解脱。

2015年7月6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蒋扩兴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2015年10月,广西贺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对蒋扩兴作出的判决。2016年1月,蒋扩兴被交付执行。

编辑:曾珂

关键词:受贿行为被记日记 落马官员遭遇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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