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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召开全国统战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

2016年04月08日 10:37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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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期,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在广州召开全国统战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就综合派驻及新时期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组长苏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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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至24日,全国统战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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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波同志在全国统战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中央纪委的强有力领导下,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了全覆盖,省一级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也在去年下半年相继组建。面对人员新、体制新、任务新的情况,许多省级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纷纷来京到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了解情况,并提出加强沟通交流的要求。为此,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组织召开了这次全国统战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和创新中央及省一级统战系统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解决综合监督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共同推进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这次会议既有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的情况介绍,又有广东省纪委的经验介绍和北京、安徽、河南、湖北、广东、宁夏等6个省(区、市)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的交流发言,与会同志还分组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进一步理清了综合监督的工作思路。

综合监督是个新生事物,如何加强对不驻在部门的监督,真正做到“吃一家饭、管多家事”?大家在研讨中纷纷表示,在建立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基础上,借鉴巡视监督的办法,做“不走的巡视组”,要创新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探索采取蹲点调研、专题访谈、阶段性检查等方法,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派而不驻”的问题。

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进一步提高纪检业务技能和政策把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家一致认为,实践好“四种形态”,纪检机关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区分不同情况,运用纪律处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作出处理,防止出现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

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监督,是统战系统各纪检组遇到的新课题。大家在研讨中普遍表示,驻统战部纪检组既要监督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也要研究对党外代表人士这一特殊群体的监督问题,体现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监察对象涵盖所有公务员的要求,加强对党外公务人员的行政监察。

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和保障统战联谊交友工作,是大家普遍反映的问题。通过研讨,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从纪律层面明确联谊交友工作的政策界限。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这次会议开得及时必要,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会议坚持问题导向,主题鲜明、内容集中、会风务实、成效很大,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大家普遍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国统战系统纪检工作交流机制,不断推进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苏波同志介绍了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2015年工作情况,通报了2016年工作要点,并概括了四点工作体会:一是牢固树立看齐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中央纪委工作要求;二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统一战线中心工作;三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四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会议期间,苏波同志还赴暨南大学考察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27个省(区、市)纪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组组长, 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驻广东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共约100人参加会议。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中央统战部 纪检组 全国统战系统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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