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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查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04月13日 09:33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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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新平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川、党支部副书记及村委会会计王学军挪用村委会资金问题。王金川、王学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委会资金共计9.6万元借给他人使用。2014年2月至8月,借款人先后归还上述借款。王金川、王学军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金川、王学军挪用资金罪,免于刑事处罚。贺兰县纪委给予王金川、王学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原党委书记周润枫违规套取资金问题。周润枫安排乡财政所所长张某采用虚开发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等方式套取资金70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餐费、工程款、油费等。2016年2月,周润枫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2.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财政所原所长郑石军截留税金问题。郑石军安排工作人员哈某截留税金44.9万元,挪作村级道路建设和干部差旅费支出等。2016年1月,郑石军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3.温宿县古勒阿瓦提乡古勒阿瓦提村村委会原主任阿布都克然木·吾守尔侵占集体土地问题。阿布都克然木·吾守尔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土地78亩。其中,私自将45.7亩土地转让他人获利25万元;欠交32.3亩土地承包费2.742万元。2016年1月,阿布都克然木·吾守尔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相关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侵害群众利益 不正之风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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