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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群众身边的垄断”

2016年04月15日 11:01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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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4月14日电(记者郑昕)针对2015年底陕西省一批机动车检测机构协同大幅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的问题,陕西省物价局近日以涉事机构涉嫌价格垄断为由,对涉案的30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和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处以570多万元的罚款。车检机构和协会协同进行市场价格操纵,对这种严重损害百姓利益的“群众身边的垄断”,相关部门就是要彻底整治。

机动车检测是为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相当于给车辆进行强制“体检”。陕西省从2015年起,不再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但这并不意味着部分检测机构可以违反反垄断法,肆意串通提价、进行价格垄断。

一家机构或同一类机构在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的行业或领域进行垄断并不鲜见,这类行为严重损害百姓利益。机动车检测定价交由市场调节,是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举措之一,出发点是直面民生“痛点”,鼓励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但相关协会和检测机构串通涨价,既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与政府的改革初衷背道而驰,会蚕食简政放权红利,削弱百姓的“获得感”。

定价权交由市场调节后,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做“甩手掌柜”,而是要用好监管之手,着力从过去管价格水平转变为管价格行为。对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出手、严厉处罚。此次陕西省物价局下狠手处罚“验车垄断”,既体现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决心,也表明了对于“群众身边的垄断”绝不姑息的态度,值得点赞。

对于“群众身边的垄断”,还应形成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管机制,只有执法利剑高悬、威慑常在,才能杜绝其他行业类似的垄断行为。长期以来,水电气供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一直饱受诟病。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下一步,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应瞄准“群众身边的垄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把这些人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价格垄断 市场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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