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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居为前提乐业为根本挪“穷窝”拔“穷根”

福建省政协常委会议协商建言“造福工程搬迁脱贫”

2016年04月18日 10:39 | 作者:肖飞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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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造福工程搬迁脱贫”是福建省扶贫战略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上世纪80年代在宁德工作期间就开始实施连家船民上岸定居、对山区茅草房进行改造。随后,福建省从1994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至今搬迁对象从偏僻自然村群众,拓展到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因灾房屋损毁农户、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被百姓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此次省政协专题协商会气氛热烈、很接地气。”4月13日,福建省政协常委会首次召开的“加快造福工程搬迁脱贫力度”专题协商会上,省委书记尤权听了大家建言后深有感触:“政协协商平台有特色、有优势,体现了平等议事的协商要旨,我们要把协商民主这一平台打造好,更好地汇聚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服务福建发展。”

福建省从1994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22年来累计搬迁142万农民群众,整体搬迁了7000多个自然村,建成各类集中安置区3000多个,其中百户以上安置区501个。

虽然“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搬迁任务依然艰巨,全省30户以下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较差、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还有近50万人。对此,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50万人搬迁任务今明两年下达安排,确保3年完成,但难度仍然不小,有许多问题需要推进解决。

为推动“加大造福工程搬迁脱贫力度”工作,省政协常委会将此列入今年首次专题协商议题。省政协民宗委、社法委牵头组织课题调研组从3月初分赴省内宁德、龙岩、南平、莆田、三明等地和贵州、云南、浙江等外地开展调研考察,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协商议题的总报告。

“搬迁对象要明确、细化,持续推进并适当扩大偏僻自然村整村搬迁,搬迁对象建议从原来限于30户以下扩大到40户以下的自然村。同时,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点搬迁,稳步实施生态搬迁,将农村中居住在危旧房的困难群众和无房户纳入搬迁安置范围,对五保户、鳏寡孤独群体由乡村组织搬迁安置。以安居为前提、以乐业为根本,做到既挪“穷窝”,又拔“穷根”。”省政协副主席陈荣凯代表课题组首先发言。

“适当提高造福工程搬迁户的补助标准,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搬迁中所占比例,加大对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各级财政、部门配套及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针对造福工程搬迁补助标准偏低问题,杨琳常委代表农工党福建省委提出建议。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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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福建省政协 福建省政协常委会议 协商建言 造福工程搬迁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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