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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叶青: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要把规矩挺在前面

2016年04月21日 08:34 | 作者:叶青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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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的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会议指出,要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在上海先行试点,后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

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重在规范。这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种务实态度。

一是这一规定与目前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相一致。在“双创”的时代,谁都有“双创”的权利,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也可以。

二是把规矩挺在前面。会议指出,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从严规范、以上率下。上海的试点中,就是重点管住部级局级这个关键。这些干部的权力比较大,利益输送方面更有能量。上海的《规定》还将约束对象做了明确分类,包括“市级领导干部”、“市各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各部门”、“区县党政正职”、“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等,并设置了对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的禁入门槛。

三是将此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申报有关事项的一项。规范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家庭事项的申报必须严格,并且领导干部家属信息也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而不能仅仅是有关部门掌握。除了自办企业,上海还纳入了“受聘担任私企高级职务、在外企担任高级职务”等情况。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核实;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抽查。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或其相关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或领导干部本人辞职;对于不如实报告或未及时纠正的,给予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调查处理。上海2015年5月4日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试行一年来,上海市共1802名省部级、局级干部进行申报,免去10名领导干部职务,其中,3名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就是一种威慑力。

会议指出,严格界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经过“先行先试”的改革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可期。

(作者系湖北省政协常委、民进湖北省委副主委)

编辑:秦云

关键词:叶青 领导干部 经商 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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