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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命质量 顺应文明发展

——全国政协“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4月25日 14:5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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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大型医院在安宁疗护中应主动有所作为

我国的安宁疗护工作尚在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最关键的是医护队伍的产生、病人选择标准的形成、疗护场所的安置、疗护流程标准体系的建立四个方面。大型医院应依据自身的优势特点,在安宁疗护起步阶段作出基础性贡献,建议:

一、 大型医院最大的优势就是人才队伍,在培养和建设安宁疗护专业人才队伍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采取自愿选择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才能做到“有得来,留得住”。

二、 在我国目前情形下,不同疾病病人进入终末期适用于安宁疗护范畴的判定,只能由大型医院专家来做出,病人家属才会有依从性,否则容易出现歧义甚至医患纠纷。

三、 关于安宁疗护场所的建立,在安宁疗护工作的起步阶段,大型医院应该拿出适当的床位资源,建立示范的安宁疗护病区(集中或分散)。另外,大型医院可以通过合作方式,在小型医院或专门的安宁疗护医院建立基地并发挥传帮带作用。

四、 为安宁疗护专门机构保驾护航。进入安宁疗护阶段的病人,在疗护过程中再现生机时,或出现重大病情变化需要时,大型医院不但应提供医护指导,还有责任义务接受这样的病人。

五、 在安宁疗护的起步阶段,大型医院的支持乃至直接参与是非常重要的,大型医院应该有责任意识,不应该是被推动,而应该是主动有所作为。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花亚伟:优化恶性肿瘤病人的安宁疗护措施

近年安宁疗护的概念已经逐渐普及,已由恶性肿瘤病人向其他慢性疾病病人的终末期延伸。在国外约有90%肿瘤终末期病人实施了安宁疗护,但我国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原因一是安宁疗护的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二是实施安宁疗护的队伍不健全;三是支撑安宁疗护的临床路径未建立;四是支撑安宁疗护的政策不到位。对此,建议:

一、 二级以上肿瘤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应设立安宁病房,建议成立由专门科室、专业人员和社工师、心理医师、志愿者、音乐师等各类人才组成的服务团队来完成。对肿瘤安宁病房的医疗管理指标实行差异化管理,卫计委将其纳入医院管理考核。

二、 建立安宁疗护的临床路径,明确终末期肿瘤患者且伴有器官、组织转移,并同时伴有不同程度合并症作为实施安宁疗护准入标准。轻度合并症且伴有完全行为能力者的一般疗护随着签约医师服务推进,也可以居家疗护;中度合并症且伴有部分行为能力者可在二级以上医院的日间病房、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疗护;重度合并症(出血、穿孔、梗阻、顽固疼痛等)需要减轻缓解症状且伴有部分行为能力者的医疗在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疗护,合并症缓解后的疗护可转回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形成双向转诊机制。二级以上的肿瘤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应与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协作指导关系,推动安宁疗护有效开展。

三、 把肿瘤安宁疗护纳入医保支付,不论是住院疗护、日间疗护、居家疗护,安宁疗护都要倡导在生命最后时光不做无意义医疗救治,把安宁疗护纳入医保,节约医疗支出。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推进安宁疗护工作 生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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