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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赴川调研法律援助法制化建设工作

2016年04月27日 10:32 | 作者:杨怀东 | 来源: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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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率民革中央、司法部联合调研组,就“法律援助法制化建设”课题赴四川省成都市调研。这是自2014年12月,民革中央与司法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以来,双方连续第二年进行联合调研。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刘家强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成都市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实地调研,并与四川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

在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组详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情况。该中心从辖区律师事务所选聘执业律师,通过创新专职律师集中办案模式,实现了案件办理质量整体提升。在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万鄂湘详细询问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律师协会等组织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工作的情况。该中心依托市律师协会专家对援助案件进行第三方评议,并根据评估意见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正负面清单,启动质量监督问责追溯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四川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发言,针对法律援助缺少法律和政策支撑、系统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尚未搭建、法律援助资金匮乏等问题,提出加快法律援助立法进程、修改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配套规定、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和财政预算支持等建议。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万鄂湘讲话指出,法律援助工作是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助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不能让任何一个困难家庭,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掉队。法律援助,不仅要帮助一个个具体对象,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法律创立一种制度来帮助更多的人。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助推《法律援助法》早日出台。

背景1: 民革开展法律援助那些事儿

2013年5月民革十二届三次中常会提出:“要利用民革优势,建立健全全国法律援助组织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诉讼方面的法律援助。”三年来,民革按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以及民革十二届三次中常会要求,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批由民革组织、党员参与或主导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各地陆续开花。

截至2015年底,共有24个省级组织和150家地市级组织成立了法律咨询或服务机构,其中有5个省级组织和32个地市级组织所属的法律服务机构被纳入国家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万鄂湘多次强调,法律服务是一件替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事。民革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要坚持做矛盾的化解者,重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坚决不激化矛盾。

近年来,民革各级组织紧密依托党员中的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送法律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为一方百姓送去了温暖和平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民革各级组织所属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15个,累计受益群众近2万人次;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活动2580次。

2015年9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探索民革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民革中央还在吉林举办民革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专题辅导报告、经验交流发言、现场考察、小组讨论等方式,统一认识,交流经验,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背景2:民革中央与司法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

2014年12月16日,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率队走访司法部,与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赵大程,就双方建立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和联合调研长效机制等进行座谈。

座谈中,万鄂湘对司法部长期以来给予民革中央各项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民革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点领域开展议政建言的工作情况,希望司法部今后能继续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吴爱英代表司法部,对民革中央长期以来对司法部工作的关注支持表示感谢。她说,民革中央部署开展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是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民革中央的沟通合作。

社会法制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随后,民革中央与司法部进一步确立了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和联合调研长效机制,通过互通信息、交流议题、联合调研等有效形式,加强合作交流。

2015年10月,民革中央与司法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江苏、安徽两省,就《监狱法》修改及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取得良好效果。


编辑:秦云

关键词:万鄂湘 四川省 法律援助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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