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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老人公园台阶跌落身亡 家属索赔58万元

2016年05月06日 10:21 |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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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章华摔下事发现场:仁寿天仁公园“之”形台阶处 王鸿艳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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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寿天仁公园“之”形台阶处已贴有警示标志


  2015年4月19日,眉山六旬老人肖章华在仁寿天仁公园游玩时,从距地3米多的台阶跌落致死,家属一纸诉状将管理该公园的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仁寿城管局)下属的仁寿县公园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共计58万余元。

  5月5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仁寿县法院了解到,该案已开庭,但尚未宣判。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肖章华跌落处就被公园管理方作为安全隐患上报过仁寿县城管局,并附有新建石头栏杆的整改意见,但至今该处未新建栏杆。

  公园管理处认为有责任,但很小,因赔偿金额的原因尚未和死者家属达成一致。

  事发突然

  六旬老人公园跌落石阶致死 家人索赔58万元

  5月3日,距离丈夫肖章华离开已经一年多时间,56岁的王鸿艳仍在为丈夫的事情伤神,仁寿县天仁公园,成了她最不愿提起的回忆。

  2015年4月19日,王鸿艳和丈夫肖章华到仁寿县游玩,下午到仁寿县公园管理处的天仁公园游玩,15时许,肖章华在公园距地面垂直高度3.3米的石阶平台处不慎跌落。

  至于怎么跌落的,王鸿艳并不清楚。她说,当时,她在丈夫前方不远处,丈夫在后面拍照。她听到下面有人喊“有人掉下去了”,王鸿艳转身一看,开始还拿着相机的丈夫已经不见了,她连忙下了几个台阶,发现丈夫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他的相机里最后一张照片是照的仁寿县城,虽不知道他怎么掉下去的,可见他并不是后仰倒下去的。”

  王鸿艳说,丈夫当即被送往仁寿中鑫医院抢救,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经过医院全力抢救,仍不幸于4月20日宣告死亡。

  随后,王鸿艳多方反映,要求公园管理方承担责任。无果后,2015年6月,王鸿艳和家人以公园管理方在公园防护围栏破损后未修复,导致该处处于不安全状态,也没有警示标志、未尽安全保障责任为由,一纸诉状将仁寿县城管局下属的仁寿县公园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共计58万余元。

  早有隐患

  事发地为安全隐患处 公园方面曾建议加栏杆

  王鸿艳称,事发后,管理方坚称没有责任,直到法院开庭后,在法院协调下,管理方才愿意赔大约10万元,被她拒绝后,就没联系过。

  王鸿艳等人认为,城管部门要负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责任。“他们在两年前就排查过这个地方,也注明了这里是安全隐患,要整改加栏杆,却迟迟未动,才导致悲剧发生。”

  根据王鸿艳等人提供的一份盖有仁寿县公园管理处印章的《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意见统计表》显示,在主要安全隐患的第五条处,明确写着“天仁公园天梯‘之’形处无栏杆”,整改意见为“新建石头栏杆”。

  这份统计表的填写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部门负责人处,写着天仁公园管理处处长廖勇的名字。

  责任在谁?

  城管局回复没责任

  公园管理处称规划时没栏杆

  5月4日,成都商报记者多次拨打仁寿县城管局局长何建军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时,均未回复。

  成都商报记者拿到仁寿县城管局一份2016年对于此事的回复,其回复称,“我局于城建规划、安监部门将此事进行通报协调后,一致认为天梯属于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不属实,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不存在工作失职和不作为情况,我局认为对造成肖章华死亡原因我局没有责任。”

  5月5日,仁寿县城管局天仁公园管理处处长廖勇称,这是天梯(天仁公园的台阶)修好近20余年首次发生此类事件。事发后,城管部门回复了好几次,也与死者家属协商了几次,但因金额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

  “死者站在台阶边上,在照相调焦距时发生跌落。”廖勇坦言,“因为发生在公园内,我们有责任,但是责任很小,我们的意见是如果领导同意,给他们的金额约在10万元以内,但他们要求的金额我们达不到。”

  为何在2013年就给出了整改意见而未新建石头栏杆?廖勇称,这里并非栏杆损坏后没有维修,而是最开始规划时就没有栏杆,公园管理处排查后上报了,但为何没有修,具体要问城管局等部门。

  实地探访

  出事地点“天梯” 游人仍不断 已设安全警示牌

  5月5日上午10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仁寿县天仁公园,沿着一段数百台阶向上后,山顶有一个很大的平台,有亭台,有各种小景观,也有许多露天茶馆,不少人在此喝茶休闲、游玩等。

  虽然早上10点多,但依旧有不少人正拾阶而上。沿着这个台阶向上,是一片平坦的开阔地,站在“之”形台阶和这个开阔地上,仁寿县城景色尽收眼底,是仁寿居民休闲的好去处。从下往上看,数百阶梯仿佛直入天际,故而当地人称之为“天梯”。

  在肖章华跌落处是“之”形台阶,有别于下方的常规台阶。截至5月5日,“之”形台阶外并无护栏,其平台距离下一个平台有3米多高,在上台阶处,已有了“坡陡路窄,注意安全”等警示牌。

  周围的商户大多知道肖章华一事,商户刘义华在此经商近十年,其称,除了去年肖章华一事,即便春节期间登高,早上成千上万人从这里而上,也未发生过游客跌落受伤事件。

  但刘义华称,之前这里并无安全警示牌,是去年的事情发生后才有的。

  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 摄影报道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老人公园台阶跌落身亡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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