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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富和: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才有幸福

2016年05月09日 15:07 |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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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上,民进中央提交了《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的提案》。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如何?如何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民进中央为什么持续多年为之鼓与呼?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对“安全生产”颇为关注的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

本刊:对民进中央这份《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的提案》,您能介绍一下背后的缘由么?

罗富和:每次提到安全事故,心情总是沉甸甸的。特别是“十二五”以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2011年,甬温线“7•23”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包括3名外籍人士)死亡,191人受伤。2012年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8人死亡、54人受伤;2013年吉林宝源丰禽业“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2014年“8•2”昆山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97人死亡、163人受伤;2015年“6•1”东方之星旅游客船倾覆事件,442人遇难。每次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都会开展一系列全面性安全检查,但仍阻止不住事故的频繁发生。2015年“8•12”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仅仅十天,山东淄博化工厂再次爆炸。2015年12月20日还发生了深圳滑坡重大事故。需要指出的是,严峻的安全形势已经不局限于生产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比如,新兴技术正在加快应用到金融、电力、电信、石油、交通等重要行业,国家重要机构的网络设施和大数据更易成为网络攻击的目标。

一个个数字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的逝去。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主席就指示: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指示:要从根子上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认为,安全发展理念关系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切身利益,关系民生祸福和民心向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采取行业安全检查等紧急措施,亡羊补牢是必要的。但是,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严峻形势,实现安全发展,不能仅依靠阶段性、运动性的措施,而必须在各级党政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各业,乃至广大人民群众中狠抓安全发展理念的落实,必须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至上位置,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去考虑安全生产。

本刊:一个个悲剧让人们屡屡扼腕叹息,因为许多安全事故本可以避免。不过叹息之后,大家似乎没有汲取足够的教训,以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次发生。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罗富和:对许多重大安全事故,相对于处理结果,我更看重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教训。这是一定要搞清楚的。在公共生活中,安全事故更多地表现为用国家和他人的生命财产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即便是自己将来受到追责和严惩,很多人和事也是于事无补的。

客观来讲,快速增长的中国经济从发展阶段上进入了生产事故易发期。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劳动者素质并未同步提高,大量农民工未经培训或者仅经过简单培训就直接上岗。而从主观方面来看,安全生产的理念远没有深入人心。监管只停留在“文件”上,安全生产制度“挂在墙上”,员工安全知识与培训严重不足。

对于“安全第一,从我做起”“生命弥足珍贵,安全重于泰山”等警钟,一些人只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走心。政府部门的监管缺位和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的缺失是安全生产最薄弱的两个环节,也几乎是所有事故中都出现的致命原因。

本刊: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罗富和:在深入调研和多方研讨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五条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都要进一步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与发展绝不矛盾,安全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是发展的根本。必须时刻明确“生命至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一红线。中央已经不再简单以GDP来考评官员,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应该更加重视人的生命与尊严,重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转变“数字出政绩”的观念。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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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罗富和 安全生产 民进中央 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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