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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9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年05月11日 09:5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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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淮北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姜杰公车私用问题。姜杰以接送专家为名使用单位公务用车,送家属到南京市看病。姜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舒城一中校长王先稳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王先稳在节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烟、酒等礼品;以加班等名义违规领取补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费。王先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淮南市田家庵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李勇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李勇强在任区审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李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明光市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民警裴桐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元旦,裴桐驾驶单位警车到盱眙办理个人私事。裴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副所长戴虎(主持工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芜湖市公路管理局汪巍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汪巍任X028治超站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公车私用并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汪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泽春变更出国境考察路线问题。2015年5月16日至25日,林泽春作为访问团负责人,出访智利、秘鲁等国开展公务活动。期间,林泽春率团变更路线,增加访问城市和出访费用。林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规费用。

2.宁德福鼎市供销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克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陈克明和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廷玲、工会主席曾碧华以“党员活动”为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302万元,用于全体党员发放补贴。陈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廷玲、曾碧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3.三明永安市安砂镇党委组织委员李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2日,李斌私驾公务用车并携带女儿办理私事。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福建省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纪检监察机关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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