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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9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年05月11日 09:5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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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驻马店市农科院试验站站长渠占奇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13日,渠占奇未履行请假手续,带领两名工作人员驾私车前往武汉,先后到武汉大学、黄鹤楼等景区游览,于4月14日下午返回。随后,经渠占奇签字同意,以出差名义将3人在武汉产生的1469元费用予以报销。2016年4月,市农科院纪工委给予渠占奇党内警告处分,责令3人承担旅游费用。

2.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第二初级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5年10月,该中学以家访、护校、假期值班等名义向本校教职工发放各类补助共计19.4317万元,校长郜雪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4月28日,召陵区纪委给予郜雪峰党内警告处分。

3.固始县分水亭镇罗集村党支部书记郑钧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2016年1月18日,郑钧借操办女儿婚礼之机,违规收受礼金1.98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月27日,分水亭镇纪委给予郑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山中学校长王勇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2015年上半年,南京某公司业务员黄某某为参与校园网项目竞争,先后请王勇吃饭4次、钓鱼1次,并出资为王勇私家车安装一键启动系统。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给予王勇党内警告处分。

2.崇阳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6月,崇阳县水利局党委委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十兵在接待外地企业考察时,违规购买衣服赠送给考察人员,并开具虚假发票报销该笔费用2500元。崇阳县水利局党委给予刘十兵党内警告处分。

3.团风县旅游局局长刘杰、副局长杜国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月19日,刘杰、杜国东违规收受团风县贾庙乡大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漆水平用公款购买的土猪肉等年货。团风县纪委分别给予刘杰、杜国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漆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鄂州市建筑管理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6月30日,鄂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参加市建委系统组织的演出活动,在仅有4人参加演出的情况下,违规购买男女鞋26双共花费1.2301万元,发给全体干部职工。鄂州市建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分别给予该站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吴晓红和站长罗斌党内警告处分。

5.丹江口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环卫所所长谢忠平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22日至7月2日,谢忠平在带队赴山东昌邑考察学习期间,绕道曲阜、青岛、开封等地游玩,并在市环卫所报销费用5100元。2014年8月7日,市环卫所向36名管理岗位人员违规发放高温补贴1.9008万元。丹江口市纪委给予谢忠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荆门市信访局副局长叶孝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8月,叶孝全两次签字同意,违规向单位干部发放奖金11.9497万元。荆门市纪委给予叶孝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神农架林区阳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11月23日,何涛在林区某宾馆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含管理对象13人)礼金计1.82万元。神农架林区纪委给予何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纪检监察机关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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