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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殴医生,拘留几天算何“零容忍”?

2016年05月13日 14:15 | 作者:朱忠保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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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江西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肖祖克及相关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一名患者无效后,向其家属宣布死亡,不料肖祖克等医生遭到家属群殴。警方决定对涉事人员处以10天到15天的拘留处理。

近几天来,接二连三地发生严重暴力伤医案,先是广东省人民医院的陈仲伟医生被二十几年前医治过牙齿的一名精神病患者尾随至家中,连砍三十多刀,致其丧命,其妻子也被重伤;10日凌晨2时许,重庆石柱县中医院一名外科医生汪某被前来就医的三人持刀刺伤;同一天上午,江西省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肖祖克在病房遭到几名患者家属围殴。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对暴力伤医“零容忍”,对每一起案件一盯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伤医、扰序等违法犯罪分子。然而,江西警方综合多方调查取证和法医鉴定结论,决定对涉事人员杜某平、李某国两人以“多次殴打、伤害他人”为由行政拘留15天并处500元罚款,对李某江以“阻碍执行职务”为由行政拘留10天。这就是所谓的“零容忍”!

暴打医生,我不提倡“以牙还牙”。然而,在医生无错的情况下把医生暴打一顿,自己只是被关在拘留所几天,罚款500元,这算是何种“零容忍”?如同罚酒三杯!目前,中国伤医事件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惩处力度不够。按照目前的处理方法,轻的道几句不痛不痒的歉,或者赔几百元钱了事;重一点的拘留,象征性地罚一点款,只有格外严重的才会判刑。过轻的违法成本,过小的伤医代价,是对伤医行为的放纵。

国家卫计委表示要对伤医事件“零容忍”,这样的空洞口号已经喊了很多年了,在“零容忍”的打击下,伤医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反思和改进“零容忍”措施,加重对伤医行为的惩处,加重经济处罚,惩处伤医行为要用猛火力,要用“高射炮打蚊子”,要用“牛刀”,否则,在“零容允”的口号下,伤医事件还是会继续发生。

(广东 朱忠保)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江西 人民医院 群殴医生 拘留 伤医 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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