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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获赔275万 涉命案坐冤狱23年

2016年05月14日 11:38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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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疑

为何赔偿款定为275万?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前陈满向海南省高院申请966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其中包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以及赔偿23年申冤的费用支出100万元。

而海南省高院最终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依据何在?

根据海南省高院出具的(2016)琼法赔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海南高院以最高法公布的2014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219.72元为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陈满被无罪羁押监禁8437天,需要支付1853777.64元。

此外,海南法院认定其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陈满被错误定罪量刑,长期剥夺人身自由,支付陈满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两项赔偿共计2753777.64元。

“从提出申请到现在刚好2个月。”陈满案代理律师王万琼称,赔偿中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属于国家赔偿的明确项目,而此前主张的误工费等由于未被明确规定,故不予支持。

陈满告诉新京报记者,虽然自己认为仍应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其他款项,但经过与海南省高院的数次沟通,考虑到司法现状和家庭情况,不愿意在此事上过多耗费精力,双方最后确认了275万余元的赔偿数额,并签署了相关文书。

编辑:杨岚

关键词:陈满 坐冤狱 涉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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