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丰城5月27日电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提案办理协商年”活动实施办法,提出了“1+2+3”新模式:1个目标即实现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协商落实型”转变;2个百分百即提案办复率达到100%、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100%;3次见面协商即办前见面协商、办中见面协商、办后征询意见协商。(鄢瑞琴)
编辑:薛鑫
关键词:江西丰城市政协 提案办理 提案办理协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