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统战理论 统战理论

推动统战工作法治转型

2016年05月31日 15:20 | 作者:马一德 | 来源:致公党北京市委
分享到: 

统一战线就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一定的共同目标而建立的政治联盟或联合。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分别被赋予了独特的使命和责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法宝之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统一战线同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当前,由于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使命以及面临的国内外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共中央在2015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颁布了《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法治方式对统战工作进行了系统布局和全面规范。《条例》的颁布,终结了统战工作长期以来无规可依、无章可循的历史,打破了过去“只做不说”“多做少说”的固化状态,标志着统一战线工作将正式实现法治转型、迈入历史新阶段。

一、 统一战线工作亟须实现法治转型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正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统战工作法治转型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一方面,推动统战工作法治转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统一战线作为党和国家进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治建设中责任重大。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民主和自治民主,都离不开统一战线的参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统一战线开展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反映诉求、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可以有效地促进党和政府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从而彰显和提升党的领导力、强化执政地位的合法性,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转型。

另一方面,推动统战工作法治转型,是统一战线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统战工作多依靠政治经验展开,一直处于“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的状态。缺乏清晰的政策描述和刚性的规范约束,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这导致统战工作中人治现象明显,极大地影响了统一战线的发展。同时,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推进,人们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市场意识、公平意识不断增强,传统行政手段的功能越来越弱化,统战工作中政治经验的优势逐渐消退,人们越来越重视法治在定纷止争中的公信作用。加强统战工作法治化建设,对于克服统战工作的随意性、提升统战工作的公信力意义重大。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动统战工作法治化转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是整个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统战领域,以往仅有中共中央1989年和2005年颁布的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两个文件,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制定一部统领统战工作全局,协调推进政党、民族、宗教等各方面工作的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党、依法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前提。其次,“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还需良吏”。对各级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而言,不断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要转变以往信马由缰的工作模式,严格贯彻相关法律、党内法规加强统一战线建设,以法治思维加强和改进对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引领,拓宽维护统战成员合法权益的渠道和平台,依法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是统战工作开拓创新的重要方向和途径。要主动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法治国家建设,自觉以法治精神谋求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二、 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具有划时代意义

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将统战工作涉及的各个领域统一纳入法治范畴,并对当前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范,极大地推动了统战工作的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

《条例》赋予统一战线工作新定位。《条例》正式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纳入统一战线定义,丰富和扩展了统一战线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为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求同缩异、求同化异提供了广阔空间。《条例》对统一战线进行了职能拓展,强调统一战线不仅“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无论是对统一战线的重新定位,还是对统一战线职能的拓展,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地位作用的认识已经提升到了一个全新高度,通过不断寻求凝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为党外人士广泛施展才华确立了法制平台和基础。

编辑:秦云

01 02

关键词:统一战线 法治化 统战工作 马一德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