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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民主监督形式“常用常新”

2016年06月01日 10:04 | 作者:高士谦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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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肇源县政协主动争取县委领导,积极赢得县政府及各部门支持,从民主监督这一政协履职“弱项”入手,摒弃“坐而论道”,坚持“起身行之”,力求常规民主监督形式的“常用常新”。

视察监督。肇源县政协采取“年初定”与“临时选”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视察内容。“年初定”就是按照全年工作计划中拟定的内容进行专题视察。“临时选”就是对一些突发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视察。几年来,县政协始终把视察的重点放在改善民生上,每次视察都提出了一些务实中肯、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重点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听证监督。县政协先后组织各界别委员代表参与了取暖费定价、廉租房摇号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听证会15次。对各类听证会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保证听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派员监督。县政协把委派政协委员监督员的重点放在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程上,始终将群众的满意和认可作为重要的标准,选派责任意识强、履职热情高、专业知识精的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

评议监督。在组织委员参加民主评议时,县政协要求委员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对行风参评单位的意见建议,对参评单位做出公正的点评。

提案监督。2012年以来,县政协共征集各类提案613件,审查立案442件,其中重点提案29件。在办理上,每年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三到四个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牵头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坚持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提办双方面商会进行交流,增进了相互理解,保证了办理质量,也增强了委员的满意度。

在实践过程中,笔者也有几点深切的体会。

深化认识是前提。在新形势下,政协的民主监督也应有新的提升,由过去的“有所作为”变成“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就是在不断解决“监督无为、无位、无用”的认识过程中,营造“监督有力、有为、有位”的良好局面。

队伍建设是基础。要不断加强委员的学习培训,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观察问题的能力,下大力气提高其调查研究的能力和联系群众的能力。

集体形象是关键。政协只有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工作,脚踏实地解决好各种问题,才能形成党委信任、群众认可的有作为、能干事的集体形象。无论是全县的中心工作,还是县委交办给政协的各项任务,县政协都竭尽全力地做好,也因此赢得了县委的信任、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的信赖。

负责精神是动力。负责精神是态度、更是追求,是做好政协工作不竭的内生动力。工作中,我们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找准履职的着力点、切入点、结合点,认真研究解决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精、做实、做优。

依靠党委是保证。县级政协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政协党组要对县委负责,政协的履职服务于县委的中心工作,这是政治纪律要求。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不是坐等而是主动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对政府工作竭力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对相关单位勤沟通、常协调,保证了政协工作在和谐的氛围中顺畅进行。

(作者系黑龙江省肇源县政协主席)


编辑:付鹏

关键词:政协 人民政协 政协民主监督 肇源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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