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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政协委员献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2016年06月06日 09:0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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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陈清华:加快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

总体来说,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之大、措施之实、进展之快前所未有。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上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中上游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加快,长江流域仍然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

下面就加快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提几点建议:

一、 建立国家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长江全流域生态环境的建设保护和协调、监管、治理,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等,每年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特别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和评估,组织开展记者行和长江沿岸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制定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规划等。委员会当务之急,一是加快制定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二是紧扣“十三五”规划推动长江经济带实现产业布局一体化。三是推动边界区域省市县开展环保合作。

二、 制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参考上海自贸区做法,由环保部牵头其他部委参加共同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特别管理措施,即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禁区,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管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一是对长江上游及其支流和长江流域生态脆弱区等实行区域限批,并提高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控制入江排污控制量。二是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不仅要有总量控制指标,而且对各支流、江河交界段面也应有控制性目标和措施。三是对长江经济带涉及的水、路、港、岸、产、城和生物、湿地、环境等方面,中央相关部委要制定全流域分区、分类、分级的生态环境保护特别管理措施。

三、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绿色是长江流域的底色,生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保障。在生态环境保护从严从紧的前提下,必须依托长江水道,统筹岸上水上,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长江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一是组建长江经济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补偿税制度。三是以法治方式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和推广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工作模式。

编辑:薛鑫

关键词:民主党派中央 全国政协委员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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