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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农村300余棵果树一夜被毁 开发商被质疑

2016年06月08日 09:18 | 来源: 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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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有因:就补偿款问题 未与开发商达成一致

薛平泉表示,他怀疑是开发商——济南嘉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嘉拓)毁的树。5月初,济南嘉拓委托村委和他协商果树补偿问题,不过在补偿款数额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我们根据国家对果树的补偿标准,提出了18万元的补偿要求,但开发商并没有同意。”薛平泉说,开发商要按地的面积补偿,地有1亩左右,这样只能补偿7万多元。

“村委说我要的太多,希望我和开发商能各退一步。我又说要15万元,但开发商最多只能给9.6万。”薛平泉说,5月23日,他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称要商量果树补偿的问题。见面后,对方称白道有白道的处理方法、黑道有黑道的处理方法。没想到一夜之间,他家的果园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各方说法 土地使用权早已归企业并不适用征地补偿标准

6日15:00左右,记者来到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西三里村村主任李长友表示,薛平泉种果树的那块地早在2005年就依法办理了征地手续,使用权归长泰集团;2014年,济南嘉拓又从长泰集团获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也就是说,薛平泉果园的土地使用权归企业,薛平泉等于是在别人的地上种东西,所以地面上的果树并不适用于征地补偿的赔偿标准。”

据文昌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薛平泉的果树被刨后,他们组织律师及相关部门帮助薛平泉对这件事进行了全面分析,建议走法律途径,同时安排专人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但目前双方对补偿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求证,记者与长清区国土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提供的《建设用地申请表》上面写明,济南市发改委和济南市规划局分别在 2005 年 10 月 17 日与2005年11月17日,批准了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西三里地块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为济南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的批复”中,同样写有“同意将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西三里村(湄湖街以南、莲台山路以东)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济南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对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的问题,薛平泉表示,他们并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变更,也没有人给他们提过这个事,如果当初知道土地使用权变更,就不会在这里种果树了。

嘉拓房产 毁果树的或是建设方我们肯定没有干这事

济南嘉拓相关负责人陶世奎称,村民的果树不是他们砍的,他们也没有说过“白道黑道”这样的话,“施工过程中牵扯到很多建设方,如果建设方无法如期完工的话,会承担相应责任。破坏村民果树的也有可能是建设方,但具体是哪一家,我们就不清楚了。”

随后,陶世奎拿出一份土地移交书介绍,他们2014年就从长泰集团收购了西三里19308.5平方米的地块,其中包括村民果园地块。“根据规定,自土地征收告知之日起,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薛平泉的一部分果树,还是从别的地方挪过来的。”陶世奎拿着一份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说,他们考虑到村民种果树不容易,就打算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每亩最高不超过7.2万元补偿,后来又增加了2万多元,但薛平泉坚持要15万元,他们无法接受。陶世奎表示,现在村民在路边拉起横幅,对他们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还在现场搭了窝棚,影响施工,他们不仅不会协商果树补偿问题,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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