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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专题议政常委会议聚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关键是协调处理好“人”“钱”“药”

2016年06月08日 09:27 | 作者:常歌 李彬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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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事关经济发展大局,是宏大的民生工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关键问题是‘人’‘钱’‘药’的问题。”6月6日至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召开专题议政常委会议,围绕“深化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协商议政。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自治区卫计委、食药监局等相关厅局负责人与委员共坐一堂,协商问政。

据了解,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有15个旗县被列入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5个旗县确定为自治区级试点。至2015年底,内蒙古全区80个旗县的165所公立医院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整体改革。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

2016年初,自治区政协将“深化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列为年度协商议题。3月以来,政协专题调研组先后走访了8个盟市50多个旗县的100多所公立医院,同时结合函询方式深入调研。调研工作基本覆盖了自治区8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旗县。

在调研的百余所旗县公立医院中,医疗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几乎都是“燃眉之急”,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的旗县公立医院,困难更加突出。与此同时,公立医院自聘人员工资待遇低,同工不同酬,人才流失现象较普遍。编制管理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旗县公立医院迫切要求自治区尽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缺乏是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这是委员们的共识。瓶颈问题不解决,矛盾会积攒得越来越多,医患关系会越来越紧张。“应该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为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科研条件,让医生有治病救人的好心情。”

针对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陈羽说:“青海、西藏等省区把民族医药全部列入医保范围,政策杠杆运用得当,很好地利用国家政策发挥民族地区优势。国家出台政策后,民族地区做加法还是减法?我们应该跟他们学习,深入思考这方面的问题。”

自治区政协“深化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研报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推进“三医联动”机制建设,要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报告指出深化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性是核心,强化改革协调联动机制是关键。

民革内蒙古区委主委、内蒙古医科大学副校长刘斌在发言时说:“医疗体制改革是渐进的,有步骤的。建议取消药品加成并建立政府补偿机制,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适当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的价格,保障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医保支付力度;加强分级诊疗调节作用,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从政府、医院、病患三个层面来处理好医患关系。”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新乐表态:“近期自治区决定调整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强化和发挥自治区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公立医院的负债纳入同级政府债务平台统一管理,逐步化解。同时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住问题节点,把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细化,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在常委会议总结讲话中说:“这次议政关注的主题‘医改’是民生问题。看病难看病贵我们每个人都有切身体会,医改以解决这类问题为本。大家对本次协商议题有关注、有思考、有建议,体现了我们政协经常讲的一句话——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记者 常歌 李彬)

编辑:薛鑫

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 专题议政常委会议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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