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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丙安:如何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06月13日 10:13 | 作者:乌丙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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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的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具体指导所有项目工作中,“我们要保护什么?”和“我们该怎样保护?”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乌丙安先生一生致力于民俗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工作,本期讲坛邀请乌先生讲述今天我们该如何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乌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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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阅读:

■多年来的人类学、民俗学的大量田野作业调查材料证明,这种表现形式的类别在我国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像各民族都普遍流行的多种节庆、庙会、歌墟等约定俗成的大型定时定点的传统活动,都属于文化空间,在民间文化生活中显得特别重要。

■梁祝如今已经成为宜兴、宁波乃至全国对梁山伯和祝英台口头传承遗产的大写、缩写和特称,它已经是这项特定的口头遗产的代码符号。

■所有这些管理和操作的机制和规范,都应当随着保护工作的进程及时建立并付诸实施。

当前,在反复不断地提高各地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认识的同时,具体指导所有项目的保护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其中,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就成为推动工作有效进展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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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丙安先生部分专著

乌丙安先生部分专著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各个阶段,都要充分了解并准确认定我国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所有项目的重要性,因为这是解决“我们要保护什么?”这个问题的关键;同时还要充分掌握保护工作必需的专业操作规程,因为这是解决“我们该怎样保护?”这个问题必不可少的方法和手段,二者缺一不可。

“非遗”的理论界定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8年颁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明确指出了自1989年11月15日在巴黎出台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又译为《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俗的建议》)中对它的界定原文是“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口头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竞技、神话、礼仪、风俗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传播和信息。”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译为无形文化财产)的定义其实就是我国现在提出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定义。

200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成员国大会通过决定,采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定义,原译文是:“人们学习的过程及在学习过程中学到的和自创的知识、技术和创造力,还有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创造的产品以及他们持续发展所必需的资源、空间和其他社会及自然结构;这些过程会使现存的社区具有一种与先辈们相连续的意识,对文化认定很重要,对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还宣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有循规的文化表现形式,如音乐和戏剧表演,宗教仪式或各类节庆仪式;另一种是一个文化空间,定义为一个可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也可以定义为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事件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的。

以上就是到现在为止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内容和形式两方面的定义,作为国际共同执行的认定非物质遗产的基本依据。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样式或表达形式的多样性和国际学术界通常的分类法标准,结合我国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表达形式的特点,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正式文件中大体上把本国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分为以下若干类别:1.口头遗产(语言类:濒危民族语言、地区方言、隐语行话、谚语,口头文学类:谜语、民谣、神话、史诗、故事、传说、口述史);2.民间艺术(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曲类、曲艺类、杂技类);3.工艺技艺(建筑技艺类、烹调技艺类、服饰工艺类、工匠技艺类、民间医术类);4.风俗习惯(节庆类、礼仪类、行业习俗类、游艺竞技类)。其中文化空间类的概念十分重要和特殊,它主要是民间风俗习惯类的文化时空形态的规定性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10-11月第155次大会上用额外的基金创立了一个奖金,用来激活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2001年宣布的“文化空间与文化表现形式”的划分标准,现在看来对于认定文化空间的工作可以操作,既简明又实用。

多年来的人类学、民俗学的大量田野作业调查材料证明,这种表现形式的类别在我国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像各民族都普遍流行的多种节庆、庙会、歌墟等约定俗成的大型定时定点的传统活动,都属于文化空间,在民间文化生活中显得特别重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建议和鼓励各国建立非物质遗产的标准分类法。

(一)鉴于必须协调各机构使用的分类体系,建立鉴别和登记(搜集、检索、记录)体系;鼓励建立民间文化标准化分类法:即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总表,以指导全世界这方面的工作;编制非物质遗产细目汇编,并进行地区分类,特别是鼓励通个地区试点项目来进行。

(二)对已经立项的遗产保护工作实施较为严格的目标管理,是科学管理的有效方法。所有审定合格的立项,必须包括若干目标及其具体的计划指标,各级管理者及其机构只能依据审定通过的阶段性目标、长期目标或各个子项目的具体指标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检测、督促、协调、鉴别、裁定和验收等等。经费使用及预决算的管理,严格纳入国家财会制度,实行有效监督。

(三)对专业技术标准的管理,特别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保存、维护和保护的技术标准,必须明文制定具体的规则或技术手册,严格管理。在中国,目前从事遗产保护工作的人员,大多数在基层习惯于用传统的手工业方式进行调查作业,即使是使用过录音、摄影、摄像的技术手段,大多数已经是落后的或早已经被淘汰的老设备手段。更主要的是,即使用专项经费配备了现代最新设备手段,也缺乏这方面的专门培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保存、维护和保护的技术标准,必须及时制定标准的技术手册,按照标准的规定严格管理。对保护工作中使用的图纸、照片、底片、幻灯片、录音带、录像带及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等都要确定出规格、型号和使用要求,编制出详细的综合目录,便于保护项目专业人员自己掌握,或与专业技术人员合作掌握所有的技术标准。

(四)对从业的保护工程的各类专家队伍的管理,对各级管理者的管理,则实行相对的分工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制订相关守则或工作细则进行责任管理。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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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乌丙安 科学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日 民俗民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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