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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就古村保护和利用集思广益——

让陕西古村落文脉延续

2016年06月13日 13:49 | 作者:秦毅 |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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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凝结着国人乡愁的古村落,才能对得起祖先和儿孙……”日前,陕西省政协月度协商座谈会召开,多位委员、专家学者及村镇代表围绕“陕西古村落保护利用”主题,从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等多个视角畅抒见解,共同期盼切实做好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维护和传承好古村落所承载的优秀传统文化。

尧头村

尧头村

古村落不可“空心化”

“这就是(榆林)吴堡县千年石头城,里面只有一对老夫妻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它在2006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国营造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祁嘉华在播放一组满是残垣断壁和萋萋荒草的幻灯片时,通过画面表达着加强陕西古村落保护的迫切性。“残壁断檐,摇摇欲坠,雕梁画栋残破不堪。”陕西旬阳县铜钱关镇庙湾村党支部书记张纪昌也这样形容2014年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庙湾村。

陕西省政协委员、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成荣指出,陕西古村落形式多样,但留存比较完整的古村落,大部分位于区位偏僻、交通不便、农村经济欠发达的地方。这些村落多数缺少产业支撑,很多村子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部分已经外出打工,仅剩下了老人、妇女,儿童甚至也很少,成为“空心村”;有些老房子保存尚比较完整,但因缺少人维护修缮,破败不堪。

不少专家和委员指出,有人的古村落才有生气与活力,“空心化”会让古村落慢慢地变成“死城”。应注重挖掘古村落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让村落“有东西可看,有故事可听”。

与会专家还指出,陕西古村落保护还存在着认识不足、保护修缮缺乏总体规划、保护资金短缺等问题,同时法律法规的健全也应尽快提上日程。目前,包括《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的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并没有将乡土建筑等纳入文物保护范畴,传统村落保护缺乏专门法规可遵循,这也致使陕西传统村落的保护形势严峻。

陕西省政协主席韩勇表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全省古村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完善古村落保护的政策体制,对古村落保护进行立法。要多渠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古村落保护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参与。要始终突出以人为本的保护理念,发挥古村落村民主体作用,把村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让村民在保护利用中得到实惠,使村民真正认识并倍加珍惜自己所居住的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自觉地投入到古村落保护中来。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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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陕西古村落文脉 陕西省政协 古村保护 古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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