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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协对口协商推动“非遗”保护与利用

2016年06月13日 15:18 | 作者:梅哲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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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DNA,但这些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血脉正在现代生活中慢慢消失,很多人已对这些问题逐渐淡漠。如何做好非遗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6月6日,蚌埠市政协举办“非遗保护与利用”对口协商会,就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进行专题协商,蚌埠市政府负责同志及对口部门参加此次协商。

为了筹备本次对口协商会,蚌埠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分别赴外地进行专题调研,学习外地的成功经验,为全市非遗的传承、保护与利用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去年,蚌埠市政协文史委依托党校联合举办文史专题培训班,就弘扬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专题培训。

会上,蚌埠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首先通报了全市“非遗保护与利用”情况,蚌埠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南北文化在此交融,具有鲜明的淮河文化特征,孕育和传承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市普查登记非遗项目597项,涉及民间舞蹈、戏曲、曲艺等15个类别,除民族语言外,涵盖了所有非遗类别。不论是花鼓灯、泗州戏,还是五河民歌,都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但蚌埠市非遗保护与开发利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非遗传承人匮乏,经费保障不足;管理服务不到位,重申报轻保护、重利用轻管理;非遗的经济价值有待进一步挖掘,开发利用的途径还需要积极探索等,为此,委员们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

怀远县政协文史委副主任初永胜认为要加强非遗保护传承机制建设,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渊源的见证,也是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重要形式,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开发和保护工作量大,抓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发掘,建议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专业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建立考核、奖罚、激励机制,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目标责任制。

固镇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孙献忠认为应进一步重视传承人,把组织保障作为基础,把制度保障作为重点,把经费保障作为关键,把普及传承作为方向,着力抢救性保护传承人的影像资料,举办各种传承人培训班,积极推动非遗进校园,大力推动非遗与城市建设的融合,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业的融合。

长期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禹会区政协文史委主任冯峰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非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花鼓灯保护传承经费的投入;规范基层非遗保护单位的设置,引进专业人才;鼓励各种传承方式,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开发花鼓灯文化产业。

“应在“玉博园”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把“玉博园”打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淮上玉雕、淮派淮作加工技艺”保护展示基地;把“大师园”打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基地,倾力打造文化品牌,提升地域文化的影响力。”淮上区政协主席钱厉说。

蚌埠市工艺美术协会会长、杨氏微雕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杨其鹏结合自身的感受,他建议:成立非遗保护的群团组织,用好社会力量,研究挖掘整理非遗资料;开办蚌埠地区非遗展示馆;利用中国传统工艺,结合蚌埠玻璃工业的优势,建立玻璃工艺展示馆;建立非遗工艺美术高端艺术品,及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结构。

参加协商的蚌埠市政府负责同志对委员们的建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表示,蚌埠市政协调研组关于全市非遗保护与利用的调研为政府抓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蚌埠市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非遗资源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市,要处理好非遗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既要保留非遗文化最本源、最原汁原味的内容,又要和现代人的生活相适应。应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人机制,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现有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形成一支专兼职的保护队伍。要加大对非遗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宣传教育,要探索以旅游促进非遗保护利用,推进非遗保护利用与旅游相结合。

会上,蚌埠市政协主席顾世平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对非遗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与利用,对于传承本土文化,促进全市文化建设,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做好非遗保护利用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非遗除了自身具有宝贵的文化价值以外,还可以提升城市的知名度、促进旅游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应健全机制,完善传承和保护措施,加大财政对非遗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传承人政府津贴机制等长效保障机制等,加大宣传,营造非遗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保护和开发利用并重,使全市“非遗保护利用”工作跨上新台阶。

对口协商会上,委员们参加本次研讨的论文还将载入《蚌埠文史》第41辑(非遗文化专辑)之中。(梅哲)

编辑:薛鑫

关键词:蚌埠市政协 对口协商 “非遗”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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