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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86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06月15日 09:0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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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三亚市吉阳区南丁村三罗三组将土地补偿费用于组织外出旅游、发放补贴问题。三罗三组两次组织妇女外出旅游,并给未参加外出旅游的妇女发放补贴,费用共计7.27万元,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南丁村三罗三组组长林文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琼中县营根镇营根村委会什通村小组组长王明江职务侵占问题。王明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增土地登记面积,侵占属于什通村小组的集体土地补偿款34.35万元。经营根镇政府谈话教育后,王明江退回所侵占的款项。王明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琼中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认定王明江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永川区朱沱镇四望山村石坝坪村村民小组组长姚升文违规为其母亲办理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姚升文担任朱沱镇四望山村石坝坪村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办理本组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违反有关工作程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占用转户名额,为其不符合参保条件的母亲周某某申报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周某某领取养老保险金3.18万余元。2016年3月,永川区朱沱镇党委给予姚升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周某某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已退回镇财政。

2. 丰都县三建乡蔡森坝村2组原组长熊国周克扣贫困户春节慰问金问题。2015年6月,担任三建乡蔡森坝村2组组长的熊国周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将本组21户建卡贫困户2015年春节慰问金共计2225元领回代发过程中,克扣熊某等8户贫困户春节慰问金共计650元。调查期间,熊国周将克扣的资金如数退还给了贫困户。2016年2月,丰都县纪委给予熊国周党内警告处分。丰都县三建乡党委责令其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重庆市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级纪检监察机关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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