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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如何退出过剩产能1亿吨?

山西省政协建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年06月15日 09:14 | 作者:武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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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煤炭资源和矿井开发的有序接替,建议对已取得‘路条’的煤矿允许通过‘减量置换’,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挖掘先进产能潜力,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伴随着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深入,煤炭企业职工安置压力增大,且需分流的煤矿职工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技术密集型企业要求,建议转岗分流职工向农、林、牧行业及第三产业转型。”在山西省政协近日组织举办的“推进煤炭供给侧改革,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议政会上,委员们直面问题,提出建议。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从2016年始,用3年至5年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作为煤炭生产和供应大省,山西全力实施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要求严禁违法违规生产煤炭、严格控制煤炭资源配置、从严控制煤矿项目审批;积极优化煤炭存量,至2020年,有序退出过剩产能1亿吨以上。

议政会上,省政协副主席朱先奇、刘滇生认为,目前煤炭市场低迷,且短时间内难有转折迹象,加之国外进口优质廉价煤和资源环境约束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矿企业生存经营非常困难,客观上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挑战。因此,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淘汰落后产能是大势所趋。

据悉,截至2015年,山西全境共有煤矿1078座,生产能力为14.6亿吨/年。“十三五”期间,山西扣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之后,产能退出率将不低于12%。仅2016年,山西需退出和减量重组减少煤矿21座,退出产能2000万吨/年,需安置职工人数27122人。

“资源有限,创新无限。在科技水平发展快速的今天,建议省委、省政府着力抓好煤炭的清洁化、高端化、精细化、差异化;抓好煤炭伴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煤基替代石油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山西发电装机容量仅排名全国第八位。在产能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区域优势,加快加大煤电一体化建设步伐。”

“对资源已经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高硫高灰的煤矿,要坚决关闭;对开采条件复杂、交通条件不便、开采经济不合理、矿山开采造成当地生态无法恢复的煤矿,要逐步关闭退出。”

议政会上,委员们切中主题,踊跃建言。

产能不是孤立的事物,它背后是一座座企业、一个个职工,尤其是煤炭行业中,国有企业占据很大比例。就此,姚逊等委员认为,在去产能矿井的人员安置上,要充分发挥企业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要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发挥好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应综合运用政府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治理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举措,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确保职工分流平稳有序,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将认真吸纳委员们的建言。无论是退出产能还是减量重组,山西均离不开‘主动’二字。从我国能源革命和能源结构调整的进程来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逐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是硬约束。”参会的山西省发改委、经信委、煤炭厅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记者 武珍)



编辑:吴静怡

关键词:山西省政协 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议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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