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争鸣 争鸣

驴友被救援“不领情”但应“领罚”

2016年06月16日 10:09 | 作者:毕晓哲 |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 

三天前的6月8日,儿子周道与驴友在网上约好,7人一起从崇州鸡冠山登顶,穿越西岭雪山,最终抵达九龙池。按照计划11日晚上就能返回,没想到人未见返回,还失去了联系。多个驴友家属的求助电话引起了成渝两地警方的高度重视。12日下午起,成都市崇州、大邑两地组织200余人的救援力量山上搜救。当晚10点过,7名驴友下山途中获救。然而,这一场声势浩大的救援并没得到驴友的认可,有人一笑而过,还有人反问救援人员:“我们没报警,你们为何上山搜救?”(6月14日 《华西都市报》)

这些被救助的驴友根本不领政府的情,是心态和心理上存在问题。政府积极组织救援,不惜出动200余人的人力资源开展营救,即使没有出现更大的损失和后果,这些被救助者也应该有一个基本表态吧?这些人连一声“谢谢”都不说,心理上的冷漠可想而知。但另一方面,在笔者看来这些被救助者无论领不领情却应该“领罚”。毕竟耗费巨额公共资源是事实,帮助了这些驴友安全下山也是事实,属于公众所有的救助资源总不能“白扔”。

政府提供救助,被救助者是否应承担必要的成本,多数人持肯定的态度。2015年10月份,搜狐的一项随机调查显示,在500条网友评论中,仅7.5%的网友认为救助应免费,称“驴友也是纳税人,政府有无偿救助的义务”;有92.5%的网友认为驴友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理应承担责任。由此观之,让驴友承担耗费公共资源的后果,符合绝大多数人意愿。

政府救助公民是否需要“收费”或“处罚”,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做法。譬如在美国,哪怕你坚持在刮龙卷风的时候在大西洋上划独木舟,海岸警卫队也必须出动110英尺长的巡逻艇(每小时花费1147美元)或者C-130涡轮螺旋桨飞机(每小时花费7600美元)去救你。哪怕你在事后被当成傻子或者成为如何避免遇到危险的反面教材,你依然一分钱也不用付。美国“免费救助”被救助者,虽然这些人不直接负担“罚款”或“收费”,负面代价却同样高昂。“冒险者”面临的可能是信用损失以及社团组织的“警告”,直接影响其后续的类似活动。也就是说,“天上不会白掉馅饼”,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对公民个体冒险行为造成的公共资源和财产损失,仍要付出代价,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在我国,“免费原则”不比美国差,甚至比美国等国家还是宽松和人道,但不良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公共资源救助的“免费”进一步造成了冒险驴友对公共资源的不珍惜,也可能进一步诱导驴友们不当冒险行为。2001年7月28日,南开大学学生张晓新与6名同学结伴攀登太白山时不慎坠亡;2002年8月7日,北大山鹰社攀登西藏境内的希夏邦玛西峰,5名队员遭遇雪崩身亡;2010年12月12日,以复旦大学学生为主的18名上海驴友通过网上拼团的方式,组团前往黄山未开发区域探险时迷路,经当地部门全力搜救后安全脱险,但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年轻的民警张宁海在营救行动中不幸坠崖遇难……所以说,改变“完全免费救助模式”有可能让冒险驴友清醒些、少些盲目和冲动。

对冒险驴友进行“处罚”,并非无据可查。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时,因遭遇暴雨遇险被困。当地政府组织大规模搜救,历经51个小时,花费超过10万元,终于将他们救出。据悉,当地相关部门对17名获救驴友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开了国内首例。这一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条例中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说,今后对于驴友们不当占有和耗费公共救助资源的行为,要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罚,让他们付出必要的经济代价,即使“不领情”也要“领罚”,这对规范室外冒险行为和“探险行动”有巨大的引导意义。(毕晓哲)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驴友被救援 冒险驴友 处罚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