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扶贫不容“见肉分汤”式腐败

2016年06月17日 14:58 | 作者:符向军 | 来源:长沙晚报
分享到: 

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6月16日《经济参考报》)

相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的“见肉分汤”式做法,似乎是小恶,获利金额相对较小,违法情节也不算“严重”,只是“微腐败”,甚至属于“投桃报李”“你情我愿”的正常人情范畴。殊不知,这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利益回报,在本职工作中吃“辛苦费”,拿国家扶贫资金赚取“人情酬金”的做法,实则就是假公济私吃“回扣”的腐败行为,而且属于“雁过拔毛”的卑劣做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危害丝毫不亚于对扶贫资金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不亚于扶贫领域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

这种“见肉分汤”吃回扣,把扶贫项目和资金当成“唐僧肉”的做法,貌似“非典型”,属于扶贫领域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但不难想象,在办事吃“回扣”的歪风邪气下,扶贫“见肉分汤”丑恶现象绝非少见,早就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并予有效解决。

基层扶贫领域少数人“见肉分汤”,是“不吃白不吃”“不给好处不办事”“办事就要拿好处”的腐败心理作怪,是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的一贯做派,说到底,还是基层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制约、而相应的监管查处工作没有及时有效跟上的结果。

扶贫工作成败事关发展大局,关乎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情深,不容半点马虎和差错,更不容扶贫工作中的腐败“黑手”肆虐,不断贪占蚕食国家和群众利益。无论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还是“非典型”的“见肉分汤”;无论是扶贫领域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还是村组干部的“微腐败”,都应给予高度警惕,把好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规划、实施、验收“四关”,建立健全对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和资金的监管考评机制,并由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积极执法亮剑,使出重拳,狠狠打击,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黑手”。(符向军)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扶贫腐败 精准扶贫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