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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报道

把利润“大头”留给农户

2016年06月21日 09:44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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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旷的院子里,几间简单的平房当办公室,几位工作人员坐在电脑前忙碌着,院子外面的村落,大片大片的枣树枝繁叶茂。这是新疆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的戈壁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通过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把红枣卖到了全国各地。6月15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来到这里,看到了“互联网+农业合作社+农民”的电商扶贫实例。

阿克苏以盛产甘甜香醇的红枣而闻名,但这种分散的小农生产往往滞后于市场,为卖而卖,容易滞销。几年前,喀拉塔勒镇周边的15个种枣大户发起成立了这个合作社,向村民传授栽培技术,引导他们种植红枣,然后进行收购、包装和销售的一条龙服务。为了更方便快捷地把红枣卖到全国,前年,合作社又成立了专门的电子商务销售中心,与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很快拥有了自己的网店。

“我们的淘宝天猫旗舰店刚上线不到两个月就销售了十几万元,现在累计销售了2000吨农产品”,合作社负责人兴致勃勃地向调研组介绍说,农产品卖得好,农民加入的积极性也更高了,他们已帮助当地1200户农户解决了销售难题,还直接带动200多人就业。

农民自发成立的合作社,无论线上线下的销售都是农民自己说了算,周边村民自愿加入种植队伍,得到的利润“大头”都落入种植户的口袋,这种直接面向农户的电商扶贫模式得到了委员们的一致肯定。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认为,农业合作社的收入可以实现多元化,除了卖农产品,还可以有土地入股分红、在合作社打工拿薪金等等渠道,应进一步探索,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化。此外,在贫困地区发展电商,扶贫是首要目的,引进龙头企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企业与民争利,保障农民利益。

因为地处边疆,新疆的农村电商遇到的物流难题尤为突出,“我们的农户如果一天卖价值5000元的货,得等上半个月才能把钱收回来,他们都是小本经营,等钱用,我们只能用自有资金先垫给农户。”合作社负责人向调研组反映说。

电商扶贫需要政策资金的进一步倾斜,这是不少委员的共同看法。针对物流问题,王增祺委员建议充分利用邮政系统和供销社系统的现有物流网点,打通“最后一公里”,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宋家慧委员认为,应当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探索适合地区发展的电商扶贫模式,“要反复论证,因地制宜”。(记者 谢靓)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电商扶贫 农村电商 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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