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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性侵未成年人恶行 犯罪人员信息到底该晒吗?

2016年06月22日 09:24 | 作者:张尼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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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图片来源:央广网

预防未成年人遭性侵

——其他国家都有啥做法?

数据显示,2012到2014年内,全国妇联系统接受的有关性侵女童投诉量增加了10%,呈现出上升趋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变得尤为迫切。

从全球范围看,预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也是不少政府面临的课题。记者了解到,除美国之外,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爱尔兰、日本以及韩国等国都采用了性犯罪登记制度,有些做法值得借鉴。

例如,英国要求性犯罪者定期向政府部门登记自己变化的个人信息,包括工作、家庭住址、电话等。这些信息除非特殊情况,不会对外公开,主要方便于政府的管理工作。而在保护犯罪人员个人隐私方面,欧盟内部有也着严密的管理制度。

在美国,一些地方从幼儿园开始就会用游戏的方式向女童解释“什么是性骚扰”以及如何应对,如何求助和如何自我保护。

另外,美国和加拿大许多州、省规定,12岁以下儿童24小时不得脱离监护(年龄规定各不相同,最小9岁,最大16岁)。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幼童“单独暴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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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社发 张娅子 摄

吴宗宪表示,过去国内对于普通公民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指导较欠缺。目前,更需要积极开展此方面工作,通过预防犯罪教育活动减少类似案件发生。

支振锋则强调,要想降低犯罪率,最根本的方法还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尽量缩小贫富差距,提供更加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保证社会充分就业,为社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同时他也强调,学校的相关教育也要跟上,不能只“教书”不“育人”。另外,政府也应当做好狱政管理,不要让监狱成为罪犯的“学校”。(完)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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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严惩性侵未成年人 犯罪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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