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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完成 张彦珍任理事长

2016年07月01日 19:42 |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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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 张春莉)2016年6月30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北京召开理事会换届工作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聘请了名誉理事。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彦珍当选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当选为副理事长。


二、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右五)出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换届会议,阐述了开展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对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制日报记者   王建军  摄影

6月30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北京召开理事会换届工作会议,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右五)出席并阐述了开展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对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制日报记者 王建军 摄影


吴爱英部长首先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全体理事、监事表示衷心感谢,向新当选的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监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吴爱英在讲话中对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关心支持基金会的建设和发展,努力为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新当选的第四届理事长张彦珍表示,非常感谢部党组的信任和广大理事的支持,非常高兴能为法律援助事业做些工作,做点贡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作为我国唯一专门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承担着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当前,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面对机遇和挑战,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顺势而为,努力把基金会打造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专业化公益平台。首先,要依靠司法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不断完善基金会的体制机制建设;其次,要依靠各位理事的全力支持,继续发挥理事会的决策职能和捐资支撑作用;第三,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的关注和支持,合力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发展打造优质环境。不断推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张秀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姜兴长、胡克惠、刘长琨、秦怀保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司法部办公厅、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和名誉理事参加了会议。(完)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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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换届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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