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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高官违纪 中纪委今年多了这10个新提法

2016年07月04日 14:3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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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公开消息统计,2016年上半年,中纪委完成对17名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其中有14人被开除党籍。

记者观察发现,在中纪委对这14人的通报中,出现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培植私人势力”“欺骗组织”“违规插手相关单位人事安排”等过去通报中未见的提法。这些新提法有何确指?为何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中央是如何看待这些行为的?记者为您一一解读。

新提法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案例】

2016年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报显示,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

记者注意到,在十八大以来被开除党籍的中管干部中,吕锡文是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被中纪委在通报中点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官员。

【解读】

新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妄议中央是条例修订后增加的内容,也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当中发现的问题。”今年初,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通过审理案件我们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带来的破坏远比贪腐严重。把政治纪律提到新高度,是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

监察部副部长肖培强调,“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合在一起才是完整表述,“中国共产党闻过则喜,听得起批评也欢迎批评,但有个界限,从根本上讲是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中央纪委法规室曾解释,之所以新增这项违纪行为,最重要的依据是党章,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后果。

【案例】

2016年6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报指出,陈雪枫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

【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这也是此次修订新增加的内容。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邓联繁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了四种非组织政治活动,这是其中之一。像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就暴露出拉帮结派的严重危害。

今年初出版发行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把“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单列一章,其中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此种行为的看法。

“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总书记的讲话振聋发聩。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通报高官违纪 中纪委 新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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