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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公路,绵延的庸碌之恶

2016年07月05日 10:10 | 作者:然玉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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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省道从河北沧州市往东延伸,先后穿过沧县旧州镇北关村、东关村、强庄子村。据了解,这一近5公里的路段近11年来,已夺去东关村等三个村近50人的生命。近日,记者探访时发现,该路段20余个路口,均无红绿灯和人行横道。对此,有沧县政协委员连续两年提交提案,建议改进。当地交管部门回复称“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通过沧州市请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时至今日,建议仍停留在纸面上。(7月4日《京华时报》)

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沧县这段“夺命公路”,几乎成了挥之不去的噩梦。即便在数十人为此丢掉性命后,那些缺失的路政设施依旧缺失,那些飞奔的运货大车依旧飞奔。就这样,三座村庄、近万村民的安危,一如既往地被抛诸于巨大的风险之内。相较于亲历者的日日惶恐,当地职能部门的反应,当真可谓冷漠至极。“等省里批准后才可安装红绿灯”,诸如此类的说辞,无异于是置现实发生的悲剧于不管不顾。

以坐等“一纸批文”为由拒不作为,任由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继续为祸。沧县交管部门的这套办事逻辑,着实令人抓狂。如此这般,公共管理者一旦失去了起码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决断,并注定要陷入道德理亏与效率低下的双重困境。当然了,沧县交管机构做出这番明显欠妥的决策,其实也很可以理解——相较于因“违背程序”而被问责惩戒,相关职能部门自然宁可让村民继续以身犯险。可以说,这是权衡良知、利害后的“理性选择”。

11年,近50名丧生者,触目惊心的惨剧绵延至今,倘若当地职能机构当真有心,省里的“一纸批文”想必早已到手,路口的红绿灯也早已装起。可是,就是在无休无止的疏忽懈怠中,又不断有新的村民因为同一原因遇难。令人遗憾的是,分散、零碎的交通事故,似乎每每都被当成是不幸的个案,而始终无法唤醒相关交管部门直面固有问题、开启全面整改的决心。陆陆续续的交通事故,因其不是“重大安全事故”,故而总不足以构成让主管者即刻行动的压力。

事实上,所有公共管理的过程,都包含有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两个维度。大多数时候,这两个层面的诉求往往是一致的。然而,在沧县夺命公路一事上,若要“走程序”就必须暂时牺牲民众利益,这俨然构成了一个两难的困境?试问,真相果真如此吗?在安装红绿灯之前,当地当真穷尽了一切努力,来尽可能保护村民现阶段的安全了吗?在傻傻坐等批文之时,当地又是否有充分上陈事态,是否与上级部门充分沟通和据理力争呢?

也许,正因为未曾做好能做、当做之事,所谓“等批文装红绿灯”的说辞,才莫名令人愤怒吧。动辄拿“程序要求”的借口自辩,所有的庸碌和错误,非但无法获得谅解,反倒会变得更为刺眼。(然玉)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河北沧州 夺命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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