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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警察帮诈骗嫌犯逃避处罚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6年07月08日 08:39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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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纪委昨天通报3起违纪案件。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预审大队三中队原探长张国峰收受钱款并帮诈骗嫌犯逃避处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10万元。

3起违纪案件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预审大队三中队原探长张国峰收受钱款等问题。张国峰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在押人员陈某办理取保候审,并向其泄露同案犯李某某口供,协助陈某串供逃避法律处罚,为此通过吴某某收受孙某某、金某某、吴某某等人给予的贿赂款5万元,收受陈某给予的贿赂款2万元。张国峰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行政开除。经通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国峰开除党籍处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国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张国峰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昌平区十三陵镇石牌坊村党支部书记刘福旺收受礼金等问题。刘福旺在亲属生病、儿子结婚、建房以及春节期间,收受外来租地人员张某某给予的礼金2万余元;收受外来施工人员董某某给予的好处费4万元,并为董某某在承揽石牌坊村道路工程的过程中谋取利益。刘福旺违反有关规定,从石牌坊村集体领取各种报酬共计2.37万余元。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福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此外,市纪委昨天还通报,近期,平谷区纪委查处了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唐利严重违纪问题。唐利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药品生产企业监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唐利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点击进入下一页 点击进入下一页 点击进入下一页点击进入下一页 

编辑:曾珂

关键词:北京 警察帮诈骗犯逃避处罚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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