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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秸秆“烧之艰”需先克“用之难”

全国政协“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双周协商座谈会综述

2016年07月08日 09:06 | 作者:王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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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小麦、玉米等农产品是我国13亿人口不可或缺并引以为傲的生存能源,在漫长中华文明发展中完成供养使命。然而,与能源伴生、随发展出现,农作物“废弃物”———秸秆的处理,也成为绕不过的话题:每年以数亿吨计,烧了是为大气杀手、不烧成为农民大患。不能弃环保于不理,更不能置农民利益于不顾。如何找到“废弃物”多样转化出路,化其“无效”为“有效”,促其资源、能源属性显形,成为我国农业、环保、乃至全面发展中的一道必答题。

7月7日,全国政协就“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委员们与来自地方的企业代表总结问题与困难、梳理思路和对策,相关部委介绍情况、积极回应,一场关注秸秆利用本身,同时着眼政策、科技、产业、绿色与发展长远的协商座谈就此展开。

为让协商更加有的放矢、深接地气、兼顾多种利益诉求,5月底,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带队,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台盟中央联合组织“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提案督办调研,赴山东与河南两省十余县市,听政府汇报、走企业车间、到麦地观察、问民声需求,探寻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可行之道。

让政府引导与政策扶持成为“全程保障”

“规定一堆讲干了嘴,基层禁烧跑断了腿”,地方政府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放在抓秸秆禁烧上,正是因为缺乏秸秆利用的有效手段,但即便如此,“一把火”仍然难禁。

问题无法解决,就要转变解决问题的思路。

“种种禁烧规定之所以总是难以奏效,皆在于治理思路和方式存在问题,如果总是把板子打在秸秆制造者、秸秆焚烧者身上,而忘了政府部门在制度和规定衔接方面的缺失,出台再多的规定,也解决不了问题。”与调研中一样,在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温香彩委员的发言仍然主要放在政府责任上面。她认为,政府要多换位思考,完善秸秆治理机制,使权责利更好地统一;在推进综合整治上求突破,建立田头管理、收后收集、专人清运等一条龙管理机制。

作为农业发展中的大事项,完备的顶层设计更是不能缺席。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政策措施,但形势依然严峻。王小康委员建言,中央政府在现有协调机制基础上,应着力加强部门和政策的协调性,针对优先发展的利用方式,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实现以“点”带“面”。

在之前山东和河南两地的调研中,委员和专家们听到农户、合作社、秸秆利用和农机具企业代表反映最多的,也是对政府、对政策“细化并精准”的呼唤,这些呼吁分布在秸秆还田、离地成本、农机具补贴,收储难题,产业政策,企业用地、用电、税收优惠等等多方面。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解决还田难。调整用地政策、用电政策、信贷政策,纳入‘绿色通道’,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江利平委员的建议涵盖了调研中各利益主体的需求。王鹤龄委员从更宏观的角度建议,把农作物秸秆利用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定位和布局,在产业政策上,兼顾显著的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给予重点支持和扶持;当前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基础,因地制宜建立技术方案指导体系。潘碧灵委员认为,加快全量化利用步伐,更是需要加大政府主导力度,明确目标与规划,双向发力、奖补促用,双向考核、严格奖惩。

政策要有覆盖面,更要结构优化。王松委员建言的核心,是优化补贴政策,“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分散,若集中使用可发挥更好作用。”他说,辽宁的相关补贴有5种,却分散在发改委、农委和畜牧局等部门,多头管理,作用并不好发挥。建议在秸秆产区集中各类补贴,集中补贴秸秆产品生产企业,真正降低成本。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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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政协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双周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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