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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参加入职前培训 工作没找到倒欠3万培训费

2016年07月19日 09:40 | 来源: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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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我们有录音证实当时你们工作人员是这样介绍的?

青麦:这些我们可能在向学员宣传时做得不好,让他们有误解,今后会改进,更明确。

记者:你们宣称与1万多家就业单位合作,包括知名企业?

青麦:我们的培训基地就靠近这些知名企业,这对学员有正向激励作用。但成都公司暂时没有和这些企业合作。

记者:既然没和这些知名企业合作,那你们怎么向学生推荐工作或“定向输送”?

青麦:我们主要通过组织双选会,联系企业;私人猎头对接以及一些企业的定向培养,来为学员推荐工作。

记者:你们的办公室、宣传册上,均宣传你们是新三板上市公司?

青麦:这个,还没有,不过快了,我们已经在排队,很快就会在新三板上市。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青麦没有培训资质

7月11日,多名参与培训却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一同来到位于春熙路银石广场的青麦公司,讨要说法。成都市锦江区合江亭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也来到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公司暂时无法出示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该公司负责人仅表示配合调查,随即执法部门传唤该公司带着相关证件第二天过来进行调查,但第二天执法人员苦等许久都没人来。据执法人员介绍,从该公司经营范围来看,是不具有培训资质的,但是否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涉嫌违法将严格处理。

律师:青麦公司行为涉嫌民事欺诈

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明雄表示,该公司通过收取培训费的方式,最终目的是引导学生进行借贷行为,利用求职者的急切求职心理,以提供上岗前的培训,正式参加工作后,再以助学贷款的方式偿还费用,与求职者签订了培训协议,它的这种行为涉嫌民事欺诈,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求职者不需要支付这笔培训费用。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该公司利用多方主体,通过几种合同的组合,来诱导学生进行贷款,收取高额培训费。邢连超表示,该公司宣传高薪工资,保障就业,涉嫌进行虚假宣传,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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