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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营运需获所在地运输证 资本烧钱行为将被制止

2016年07月29日 09:19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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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

投资亿元行业融合

昨天,滴滴出行运营平台就新政发表声明称,《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滴滴注意到,《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过程中,能够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同时,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

办法》过程中,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另外,《指导意见》提到,要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滴滴平台上不仅有上千万专快车司机,还有上百万出租车司机,滴滴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专家

政策落地更加灵活

全程参与政策制定的著名交通专家徐康明说,此次新政采取了一个“统分结合、地方事权”的原则,即国家层面出台框架性办法,规定了运营平台、网约车辆、从业人员的许可办法。同时,在运力调控方面留出自由裁量空间,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出租车及交通发展现状,实行政策组合。

徐康明认为,改革最大的难点在于涉及多方面利益,核心是保障乘客、从业者权益,并处理好网约车与出租车的关系,使得新业态和传统业态能融合发展。新规正是考虑到这一难点,增加了政策在落地中的灵活性。各地会陆续出台实施细则,决定当地如何规范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出台历程

☆2014年前后

网约车开始在中国多数城市出现,出租车遭网约车冲击现象凸显,部分城市采取禁止网约车运营措施,也有城市态度模糊。当年年底,交通运输部曾表态,支持使用营运车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经营行为,但禁止私家车进入网约车领域。

☆2015年初

交通运输部成立调研组,对新老业态都进行调研。其间,调研组共前往21个城市开展研究,并联合各部门研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发展网约车的政策,着手进行顶层设计。

☆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之后在各部委会议、专家组以及由各地方主管部门参与的会议中,对车辆报废、网约车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网约车保险以及计程计价方式等各个方面意见进行充分讨论。争议较大的问题,至少召开十余次专题讨论会,阶段性的讨论方案多次上报国务院。

☆2016年6月23日

迎来政策出台前的一次节点性会议,会议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各省分管省长、厅长以及主管部门的局长均有参加,会上各地方主管领导充分表达了迫切出台文件的意向,希望国家层面的办法能尽快指导各地出租车改革工作。据悉,此次会议由副国级领导参加。

会后,各部委对各个省里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反馈,在出台前再次上报了国务院。直至昨天,历时近两年时间,网约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终于面世。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这样评价新规的重要意义:这是全球第一个出台的全国性的网约车监管法规,通过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给予其合法身份,支持其规范健康发展。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网约车 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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