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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之路

全国政协“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委员视察团视察综述

2016年07月29日 09:38 | 作者:李恒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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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18日,全国政协“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委员视察团赴广东视察。视察团一路向南,先后走访了广州、东莞、深圳的多家企业,企业类型涵盖了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形式。走访间隙,视察团还与政府、企业、工会、职工等各方代表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想法和意见。


毛肯·赛衣提哈木扎委员与刘红宇委员在生产线上了解工人保障状况

毛肯·赛衣提哈木扎委员与刘红宇委员在生产线上了解工人保障状况


和谐劳动关系的“定海神针”

视察团走访的第一站是“唯品会”集团,这家2008年初创的电商企业乘着“互联网+”经济的东风,产值从2009年的1300万元跃升至2015年的470亿元。而经济规模飞速增长的背后伴随着员工数量的集合数量增长,从最初的几十人发展到2015年的正式员工3.6万多人。员工数量的增长必然会导致劳动关系的复杂化:除了管理层,还有庞大的科技研发、销售、客服、仓储、配送等员工队伍。各类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也不尽相同:有持股的原始合伙人,也有不少劳务派遣的临时工。据介绍,“唯品会”的员工除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外,还有“安居免息贷款”等内部福利。

像“唯品会”这样的企业在广东还有许多。作为我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不但汇聚了大批拥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产业,也吸纳了全国超过了1/8的务工人员。这些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又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

虽然在各种因素的叠加下,广东各种劳动关系的纷繁复杂、形式多样,但在这样的局面下,广东省的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平稳和谐。之所以能取得这种局面,千头万绪汇成一条:那就是依法办事。

通过广东省相关单位的汇报,视察团了解到,《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见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政策法规的出台,从源头上构建起覆盖劳动保障各个领域。在此基础上,2015年广东省各类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8%。

委员们普遍对广东在劳动立法上的先行先试给予了肯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李世明委员认为,广东地方配套法规齐全,形成了劳动法规体系,使纠纷处理的首选从“找政府”变为“找法院”,纠纷补偿从“政府买单”到“谁违法谁负责”的转变。

身为职业律师的刘红宇委员认为,劳动法制定的初衷之一就是采用一定技术倾斜,保护劳动者。目前来看,这部法律不但把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调动起来了,而且通过倒逼机制,使企业更加重视履行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的行为,企业的守法意识总体是强了。

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委员认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国家经济的重要基石,劳动法律法规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对职工和企业同样重要。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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