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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新规或有利于金融市场分流

2016年07月29日 13:1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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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若能实行,其实是好事,微观上令商业银行回归主业,宏观上有利于经济去杠杆、去泡沫。

近日,据商业银行内部人士透露,曾在2014年12月征求过一轮意见的银监会《商业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又在银行间展开了新一轮征询。而新意见稿的特色若一言以蔽之,就是“严”。

根据消息人士披露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其中引发热议的条文包括:除面向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银行理财产品在资本市场的投资范围限于货币市场基金(如余额宝系列)和债券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受(收)益权、股票基金、指数基金,流动性差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更不用提。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时只能对接信托投资计划,不得对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当然,严格地说这些不都算是新规。之前就有相关要求,但执行得不算严格,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股票配资甚至“宝万之争”也是公开的秘密。此番市场人士反应激烈,一定程度上可谓冷暖自知。

总体上看,新规落实后对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是一大限制,但对整个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却是一大分流。即银行理财产品将主攻低风险、低收益的产品市场。不曾坐拥百万资金的普通人通过资本市场博大钱的机会并没有被剥夺,只是他们必须通过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甚至亲自开户操作去进入股市了。

银监会这项政策的监管意图很明显:减速防风险。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实际上形成了一定的金融混业经营格局。银行通过理财产品资金渗入证券业的现象很明显,但银行和银行客户的抗风险能力并未改变,而抗风险意识更值得担忧。故在实体经济增速和金融产品整体收益率走低的今日,监管者对早已突破20万亿元大关的银行理财产品“踩刹车”、甚至推行理财产品跨行托管等“费事”的举措,确有必要。

具体而言,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存款贷款机构。作为个人储蓄与实业融资的连接纽带,银行常年高负债经营,处于金融业核心,一旦倒闭,又会由于彼此间密切的资金关系催生骨牌效应,引发系统性风险。银行客户较其他金融机构客户而言也更具“草根性”和金融无知性。银行涉及诸多支付类的民生需求,网点密布。银行理财客户有不少只是“走过路过”却似懂非懂地办理了一种“收益更高的存款产品”;加之我国长期实行国有经济,尽管现在小型银行纷纷兴起,企业化色彩越发明显,但很多民众仍把银行看成永不会倒的半官方机构。2015年起施行的存款保险制度虽然不涵盖理财产品,却让一些人反而增强了“钱投银行没危险”的认知。

实践中,比起市场盈亏特色明显的证券基金、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色彩浓重。民众相关投资成了简单的对预期收益率比高低的活动,理财产品资金的最终走向又往往云山雾罩,这对银行和投资者市场意识的培养、理财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

总之,新规若能实行,主流银行理财产品将进入收益和风险“双低”的阶段。这其实是好事,微观上令商业银行回归主业,宏观上有利于经济去杠杆、去泡沫。谋求更高收益的投资者可以选择更直接、代理链条更短的方式奋战证券和信托业。之前银行理财产品总体上高风险、低收益,其实是经济发展特定时期的一段“有惊无险”的幸运故事,本身无法持久,失去的岁月也不必太介怀。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银行 理财产品 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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