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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人法”的善意得到充分释放

2016年08月01日 14:49 | 作者:久泰平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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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好人法”——《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经过几易修改完善,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集思广益,近日,已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好人法”,开创全国城市急救医疗服务的典范。(7月31日东方网)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当他人处于危难之时,很多人都会本能地伸出援助之手。但近年来救人反被讹的新闻也没少出现,让有的目击者不敢救人、不愿救人。在经历了诸多好人被讹的案例后,人们期盼尽快立法保护好人。上海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恰好回应了这个期盼,从法律上明确好人不承担责任,用法律来给好人撑腰,对激励更多人积极行善,有积极意义,彰显立法的重大进步,让愿意做好事的人敢于做好事,有利于解决“不敢救”的问题,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

救人助人,首先是个道德问题。本来是出于好意救人,但由于救助过程中出现意外,甚至被讹,好事没做成还要面临赔偿,这就不单纯是道德问题,需要法律来规范为好人撑腰。为好人立法,既可以发挥道德规范的柔性约束,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和谐,同时,在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又可以通过完善的法律来公平、公正协调利益关系,这才是社会文明进步所需要追求的方向。

为好人立法应注重实用可操作性。上海的“好人法”不仅依法保护好人,而且从院前急救、院内急救、社会急救三个方面予以规范,从法律角度阐明急救医疗的辨证关系,不仅让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有章可循,而且使急救医疗服务医患有法可依,对愿意在公众场合帮助别人的见义勇为的志愿者,以立法确定法律保障,不让好人流血又流泪再受伤。这就从法律角度鼓励积极救人释放了保护的信号,促进社会力量多方参与急救工作,其社会效益更为明显。

实施好“好人法”还应强化科学性和专业性。自觉地救人助人,愿望是良好的、积极的,让良好的愿望有个良好的效果更为重要。也就是说,当给予善意、无偿的紧急救护行为以法律保护后,急救知识和急救水平就成了急救成功与否的关键,普及提高急救知识和技能就得紧紧跟上,这样可以使意外所造成风险几率大大降低。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见义智为”,有了救人的智慧技能,就会让通往生命之路更通畅,效果更佳。这也给有关方面提出了重要课题:如何更加注重组织、鼓励更多的人员学习急救知识技能,提高普通市民的急救水平。至少,学校、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单位、从事高危作业及易发生灾害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也应当组织员工参加急救知识培训。

出台“好人法”只是第一步,细化配套相关制度措施,使“好人法”的善意在有效实施过程中得到充分释放才是目标。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以法律来促进“好人有好报”价值观的弘扬,让社会道德回归自然,促进互帮互爱的社会主义道德蔚然成风。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上海 好人法 保护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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