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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春:工匠精神自古就是“中国气质”

2016年08月02日 10:17 | 作者:张柏春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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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大家一提工匠精神,一般都先想起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殊不知,自古以来,工匠精神就是“中国气质”之一。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具有创新传统和工匠精神的国度。工匠在古代的社会地位不算高,但有很多匠人名垂青史。先秦的鲁班、李冰是以心灵手巧而成就事业的标杆人物。三国时期的“名巧”马钧虽不善言辞,却心灵手巧,擅长解决实际的技术难题。宋代的韩公廉成为将工匠传统与天算知识结合的工程师。明朝的宋应星,没能考中进士,却撰写出《天工开物》,被外国学者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宋应星本人也被后人视为科学家。

中国古代各类手工匠人以精湛的技艺为社会创造价值,作出过不少重要的发明和创新,为中华文明的形成与繁荣做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贡献。工匠们往往以打造精品为追求。例如,早在6000多年前,中国人开始制作玉器。朱熹对《论语·学而》中的“如琢如磨”做了注解。他说:“治玉石者,既琢之而复磨之;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这是中国思想家对工匠精神的精彩解说。

其实,在工业化早期阶段,德国生产的产品根本谈不上精致。德国人到英国展出产品,被要求标注:“Made in Germany”,相当于劣等产品的标签。这种标注产地的做法给德国人以很大刺激。他们立志要摘掉劣等产品的帽子,经过上百年努力,才后来居上,使“Made in Germany”成为精品的标记。曾几何时,“东洋货”也曾是劣质产品的代名词,现在日本产品却大都是世界精品。

精品的产出,当然需要制度作保障。比起标注“Made in Germany”,中国很早就形成了标注制造者姓名的制度。人们都知道,秦始皇统一了度量衡,为控制产品质量,推行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基础。事实上,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秦国就实行了“物勒工名”制度。这种制度就是,要求器物的制造者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自己制作的产品上,以方便管理者检验产品质量、考核工匠的技艺。

据《吕氏春秋·孟冬纪》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也就是说,如果做得不好、不合格,诚信不够,将给予惩处。《秦律》中也有许多具体的惩罚规定。秦代制器,不仅要刻上工匠之名,还要刻上督造者和主造者之名,以便逐级追查产品质量的责任人。如果不刻写名字,就要被罚款。

秦朝还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的技术与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及分工负责制度。以少府为例,工师为手工业作坊的负责人,集技术与管理于一身,还传授技艺,监督工匠操作、产品质量检验等。检查产品质量,要求“必功致为上。”(《吕氏春秋·孟冬纪》)。做得好的,也有具体的奖励办法。由于有这样的制度,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秦朝能够制造出精湛的铜车马、兵马俑等艺术品。

在中国历史上,工匠制度的传承发展,渐渐形成了特有的工匠文化和工匠理念,对工匠的行为有很强的约束力。以杆秤制作为例,工匠们相信:每个秤星代表北斗七星、福禄寿等,如果所造的秤亏顾客一两,制秤人就折寿一年。瓷器工匠也是如此,官窑(如龙泉窑)生产的好产品呈给皇家,出现次品就要砸掉。陶瓷界有实力的厂家都坚守一个传统:仿品不能当正品出售。

正是有“精益求精”的精神、有制度做保证,中国历朝历代才能不断产出名扬四海的精品,如玉器、青铜器、瓷器、丝绸等,铸就东方文明古国的灿烂文化。

今年以来,工匠精神之所以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是因为它切中时弊、符合时需。在当代中国产业界和其他行业都应当弘扬,或者说找回中国工匠“精益求精”的精神,全社会也要尊重能工巧匠的创造力和贡献,使“Made in China”成为精致美好、质量信得过的标签。

(作者系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所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张柏春 工匠精神 中国气质 创新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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