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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租赁校舍要让学生“雨露均沾”

2016年08月02日 15:49 | 作者:杨京 |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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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暑期,有不少培训机构、企业瞄准学校的暑期“空窗期”,在学校租赁教室、宿舍开展学员暑期培训、新员工入职培养等活动。有学生称,学校被培训机构学员“占领”,学校秩序混乱,并对学校在暑期出租校舍表示不解。据调查,不少学校暑期外租校舍生意火爆,更有中介积极招揽生意。

对于学校来说,在暑期出租校舍、教室等,属于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的举动,也算是符合大学的开放潮流,有点“共享经济”的意思。再说,这些地方闲着也是闲着,租赁给别人还能换来一部分资金,反哺学校的发展,何乐而不为。

矛盾的焦点在于,虽然放了暑假,但学校里依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留守。这部分人的生活,因此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不光是人多吵闹影响了学生的休息,更有各种生活资源被挤占,不少人都颇有怨言。

按照社会上常见的租房行为类比,学校租赁教室应该属于合租的范畴:自家房子大了住不完,腾出几间卧室租给别人。从实质上说,这是通过牺牲一部分生活空间和舒适便利程度,换取经济利益。这样的交换划不划算,还得靠房东自己掂量。

现在的问题是,不少学校的租赁行为,很可能并未在前期征求学生的意见。学生在此事上没有决策权和发言权,事到临头只有接受的份。说得俗气一点,生活水平倒是下降了不少,要是还摊不上一点好处,吐槽自然在所难免。

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暑期出租闲置资源不是不行,但应该通过广泛征集学生的意见,了解和尊重大家的想法。关于租赁所得的收益,也应该明确来龙去脉,用作何处要形成透明的公示制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全体教职员工负责。

更重要的是,学生在事实上是受出租校舍影响最大的群体,这些收益,至少是部分收益要能够用在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上。让学生“雨露均沾”,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尝到甜头。给学生谋福利符合高校的一贯精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抵触情绪。

另外,学校不能将收钱作为最终目的。对于租赁校舍的“外来户”们,也不是缴纳租金就可以为所欲为。首先就要把好准入关,明确入驻之后的责任和义务,约法三章在前。而在入驻之后,校方不能当“甩手掌柜”,还要尽到监督责任,要求对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杨京)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高校租赁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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