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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地名,先算程序账再算经济账

2016年08月05日 10:16 | 作者:朱昌俊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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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征集新地名的通告中附上了暂时拟定的地名“定军山市”,这些日子陕西勉县吸引了不少关注。有人就提议,算一下因为改地名而增加的开支。当然,勉县的地名更改,源于撤县设市的契机,即便沿袭原地名,行政区划的调整带来的支出也难以避免。但对于那些有意更名的地方来说,改地名的成本账,值得好好算一算。(8月3日《人民日报》)

改地名的经济账,当然要算。不菲的经济成本,这也成为不少人反对地方随便改地名的一个最现实的理由。此外,对于改地名,诸如会否影响地方文化的稳定性,也多有讨论。但是,改地名最先要算清的,还是程序账。

无论是抢注历史地名,还是改地名,一个最好的理由便是为了城市的发展。仿佛改个地名就真的给地方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当然,改地名真是促进了地方的发展,释放了红利,这肯定是好事。只是,在讨论改地名是有利有弊,或是利是否大于弊时,很多人似乎忽视了一个前提,即这样的地名更改,是否符合了程序?

从当前的一些地名更改情况来看,程序似乎从来不是一个问题。有的地方地名改了一次后没效果或是遭遇质疑又试图再改回来;有的地方更改,似乎只是领导的一句话,典型如江苏宿迁的骆马湖,曾据说因“骆马”谐音“落马”,“犯了忌讳”,而被擅自改为“马上湖”;至于在改名之时就遭到地方民众反对质疑的,就更数不甚数。这里就回到一个严肃问题,地方改名真的是想改就能改?

根据相关资料,我国对地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民政部是全国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民政管理部门(或地名委员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工作。也就是说,地名的更改,最终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而《地名管理条例》则要求,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各地方的相关条例也多要求,地名更改需征求民众意见。

但现实中,多数地方改地名往往只是在具体命名上征求一下意见,走一下程序,而到底“要不要改”则往往被省略。这种现象的出现,既与惩戒处理不足有关,即对于改好改坏或是违规改名,缺乏足够清晰和有效的追责制度,也与过度重视地名的“审批申报”而忽视民众意见有直接联系。所以在不少地方主政者眼中,只要搞定审批,民众的意见只是可有可无。

虽然不少地方的改名,至少在名义上多出于发展的焦虑,但不可否认,程序的规制不足,或是程序意识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地方主政者对于改名的过分迷恋,最终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和折腾。而在评判改名的正当性与否上,社会舆论似乎也陷入了“轻程序重效果”的窠臼之中。如此,只能进一步激发改地名现象的泛滥。

更改地名,本身只是一个中性的行政行为,并不一定说改地名就一定会损害地方文化的稳定性,或是“拍脑袋”的决定。只是在法治社会,评判政府的任何行为,都要先看看是否符合规范与程序,哪怕再有必要,也得按程序办事。只有这一点满足了,才有资格来算经济账、文化账。因此,面对竞相上演的地方更名潮,反思地名更改决定的行政合规性,是当引起重视了。(朱昌俊)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改地名 程序账 经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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