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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尽监管责任后再谈“龙虾险”

2016年08月19日 15:02 | 作者:张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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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大快朵颐小龙虾的好时节,但“肌肉溶解”四个字让很多市民担心。现在这个问题有了一个解决方法——全国首个“小龙虾险”在南京落地,已经有5个商家参保。消费者在这5家投保单位吃小龙虾如果发生横纹肌溶解症,最高能获赔2万元。

小龙虾让许多吃货又爱又怕,在享受美味的同时,“横纹肌溶解症”却犹如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鉴于小龙虾食用范围广、数量多,且存在不可控的食用风险因素,南京在全国率先推出“小龙虾险”,让消费者多一层保障,其政策善意值得肯定。

不过,有了“小龙虾险”并不意味着就能高枕无忧了。应该看到,商业保险的加入,只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降低小龙虾的食用风险。因食用小龙虾而导致横纹肌溶解症,严重者可引起高钾血症、急性肾损伤等可能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在人命关天面前,最高2万元的赔偿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小龙虾险”的兜底,很容易导致一些监管部门产生一劳永逸的想法,进一步放松对于小龙虾质量安全的监管。

再好的商业保险都不如加强监管更保险。前几年,央视《质量调查报告》的调查,向人们生动展示小龙虾恶劣的养殖环境和可怕的洗涤、烹调过程。一些商贩为了洗净龙虾腹部黑色的淤泥和污垢,不仅使用了“洗虾粉”,而且动用了工业用“草酸”。在烹调小龙虾过程中,为增加色彩和香味,还会添加一种名叫“一滴香”的化工原料。

然而,就是这样加工而成的小龙虾,却长期生活在监管真空中。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针对小龙虾安全性的检测没有农药这一项,并且国内也没有针对小龙虾农药含量所规定的检测标准。一些地方水产市场的龙虾经营户坦言,除了向市场管理者交一定的摊位费用,各个管理部门除了在一些特定的时间点例行公事外,基本不会过问具体经营。小龙虾死后会产生毒素,但有业内人士爆料,死虾往往会“线下对接”卖给熟客,流入大排档和部分餐馆。

当前正值小龙虾的消费旺季,近期多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纷纷发布小龙虾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消费,不要进食感官异常或味道不新鲜的小龙虾。这样的消费提示出发点是好的,但有关部门的职责不应只是提醒了之。如果监管不到位,正规的餐馆也不能保证安全。再者,消费者不是专家,更不是检测仪器,不能指望消费者自我防范食品风险。

当然,对于当下叫好不叫座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来说,“龙虾保险”是有益的破冰尝试。但食品安全责任险应该属于最后一道防线,在穷尽监管职责的前提下,防范百密一疏的风险。对于小龙虾行业来说,当务之急是加大监管力度,从养殖和流通各个环节筑牢防线,努力保护餐桌安全。否则,“龙虾保险”只能是看上去很美。(张涛)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南京 龙虾险 监管责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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