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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涉多次开除患病职工,该当何“责”?

2016年08月22日 10:27 | 作者:印荣生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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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刘伶利患癌被开除事件,引燃的舆论怒火仍未熄灭。8月19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校方回应称,目前校方正在联系家属,协商解决此事,并承诺尽量满足其诉求。而据新京报报道,刘伶利案律师称,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刘案的当天上午,同一法院至少还有3起纠纷案件在审,都是在该院工作的患病职工被校方开除。

人都已经死了,才答应履行早该履行的法定责任,这样的“亡羊补牢”很难说“犹未晚矣”。虽然其承诺对刘伶利家属是种慰藉,可仍显机械的回应,仍难完全冲淡此前涉事校领导“不要给我哭,见多了”冷血话语带来的舆情冲击。在歉疚话语缺席之下,公众也很难将其视作校方“良心发现”后对“尚德”校训的践行。

该校还被曝出曾多次开除患病职工,果真如此,那也印证了“见多了”的说法,校方冷漠做法并非个例。刘伶利权利被侵害情况因其惨境而遭聚焦,其他受害者呢?

在员工患病之际甩包袱,是无德和枉法,若不反思这类问题,只搞舆论公关,没法给公众以满意交代。报道中说,刘伶利曾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可后者因证据不足不予受理。那现在,人社、教育主管部门没理由再坐视,对该校相关责任人员该追责的要追责,让其好好“长记性”。

□印荣生(公务员)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女教师 刘伶利 癌症 开除 开除患病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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