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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2016年09月01日 10:23 |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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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医疗废物处理尤为重要。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来,玉林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已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但是九三学社玉林市委员会在调查发现,玉林市在医疗废物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收运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整体情况看,我市医疗废物管理还存在着收运不及时、处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九三学社玉林市委员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九三学社玉林市委员会通过调查发现,当前玉林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仍存在个别问题。一是医疗废物管理不够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是医疗废物处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决定着医疗废物是否能够有效地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但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处理还存在管理不够规范、分类不清等现象。

其次是医疗废物处置效率不高。医疗垃圾处理点服务半径大、覆盖面广,而收运车辆、人员配置不足,造成医疗废物收运不及时、堆放时间过长、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此外,医疗废物监管尚不到位。玉林全市的医疗单位(大到医院,小到诊所)有上百家。地点分布广,监管人员却有限,所以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由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等环节,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另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不够统一,各家医疗单位收费不够统一,有的按计重收费、有的按床位/日计费,有的按包干收费。

九三学社玉林市委员会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首先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一方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经营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资金、人力、物力投入,增加收运车辆、专用垃圾箱、人员配置等。

现状:玉林医疗废物由指定单位处理

记者从玉林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玉林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是纳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由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广西玉林市爱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民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是玉林市目前唯一具有资质处置医疗废物的企业,年处理规模为1750吨。2015年,市政府同意爱民公司增建规模为5吨/天的生产线。

为何出现医疗废物处置效率不高的现象?记者采访了解到,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随着医疗事业发展,医疗废物日益增多,爱民公司在处理能力逐渐有跟不上的苗头;二是玉林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有169个,且较为分散,加上有些乡镇偏远交通不便,导致出现不及时收处医疗废物的情况。

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记者从玉林市卫计委了解到,目前全国对此暂无统一的收费标准,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仍需逐步健全,这并非一朝一夕的易事,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只能按照现有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去督促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运作以及收费标准。

回应:积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记者从玉林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一直以来,该局十分重视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曾多次开展相关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向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例如,2013年,该局联合原市卫生局和市物价局开展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联合督查,通过督查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摸底,并针对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2014年,该局加强对爱民公司日常检查执法,同时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环境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并举办了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等等。

今后,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将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爱民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爱民公司加强运营管理,加大投入,增加配备人力、车辆、周转箱等,确保及时收处医疗废物;同时加强监察力度,确保爱民公司正常收处医疗废物,督促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此外,该局还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加强新《环保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环境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编辑:薛鑫

关键词:玉林市政协委员 医疗废物管理 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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