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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推进“一带一路”务实合作

中国与东盟将建立仲裁合作机制双边服务平台

2016年09月01日 22:24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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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 李木元)首届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合作论坛将于2016年9月20日在我国海南省海口市召开。论坛将携手中国同东盟国家仲裁机构、法律团体共同构建中国-东盟仲裁合作机制的双边服务平台,以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这是记者从9月1日在京举行的首届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合作论坛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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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由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主办,中国海南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协办,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理念,以“一带一路、携手服务”为主题。

自中国-东盟签署自贸协定以来,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相互投资和互利合作不断发展。中国连续7年成为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5年成为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2015年中国和东盟双方贸易总额4721.6亿美元,双边投资总额1500亿美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资企业在东盟设立的境外企业超5000多家,主要领域分布在电力、水力、交通、基础设施、矿业、建筑、制造、商务服务、金融等。中资企业正在推进的双边合作区共计75个,建区企业累计投资逾百亿美元,入区企业1500多家,雇佣外方员工超过30万。

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理事长、中国海南仲裁委员会主任施文表示,在众多中资企业投资东盟地区并连年增长的情况之下,大量的经济纠纷随之产生。如何解决投资贸易中产生的纠纷,是中资企业、东盟国家企业不可回避的难题,也是即将“走出去”的大批中国企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公正、高效、便利、低成本的解决跨国的各类经济纠纷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和东盟各国政府的共同愿望和努力方向。

施文介绍,中国、东盟之间的商事仲裁合作,将以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为起点,以双边合作为主导,多边支援为辅助,将论坛逐步发展为区域性仲裁合作组织。

同时,也将开启中国东盟仲裁合作领域的仲裁员互通机制,在双边合作的基础上,互通、互荐、互聘仲裁员。

据悉,中国目前已设立商事仲裁机构244家,2015年度共受理仲裁案件13多万件,案件标的额600多亿美元。但与中国的情况不同,东盟国家仲裁机构数量较少,层级较高。施文介绍,东盟十国目前只有11个仲裁机构,缅甸甚至没有仲裁机构。

施文表示,中资企业在东盟国家具有较大的、潜在的仲裁需求,然而,由于对东盟国家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机构知之甚少,对其仲裁公信力和司法执行力存有疑虑,所以,中资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东盟国家仲裁机构管辖的数量有限,乃至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姜丽丽介绍,由于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经济基础和法制环境存有巨大差异,不同国家投资者间的商事纠纷通常难以公平、高效地解决,其中衍生的诸多问题更是中资企业、华商群体的投资障碍和维权困扰。

姜丽丽表示,“由于国际间相互承认和执行司法裁决困难较大,同时仲裁又是古今中外通行的制度,因此在中国与东盟之间开展仲裁合作,具有沟通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能性。” 



编辑:杨岚

关键词:中国 东盟 仲裁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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