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廊坊纪检监察网9月6日消息,香河县政协党组成员佟德文,在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失职,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香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佟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薛鑫
关键词:河北香河县政协 佟德文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