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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国际反腐 “天网”如何实现“零漏洞”

2016年09月12日 09:15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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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实践助中国参与国际反腐

时间回溯到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国际追逃工作要好好抓一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交涉力度,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在此之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吉喜曾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正是“中央的反腐决心和十八大后的反腐形势”,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之后,我国国际追逃追赃动作频频。

2014年3月中旬,中纪委公布的内部机构调整中,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全球追逃追赃拉开大幕。

几个月后,公安部启动“猎狐2014”境外追逃专项行动。当年,“猎狐2014”行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

张吉喜认为,通过“猎狐2014”行动,将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实现违法必究,表明境外不是“法外之地”,不是“避罪天堂”,可以威慑那些可能实施犯罪并期望逃往境外而逃避法律制裁的人。

2014年12月9日,当年的国际反腐败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旨在及时发布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接受相关线索的举报。

该专栏开通后,发布的首个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是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副厅级)一案。

王国强,辽宁省凤城市原市委书记,2012年4月潜逃美国。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忏悔书中,王国强称,“是党组织把我从一名普通年轻人,一步步培养成为一名副厅级干部”。

后来,在侥幸心理和享乐主义思想的驱动下,王国强“从开始时的接受吃请,接受农副土特产品,一点一点的开始收受钱财,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为了逃避组织调查,并寄希望于外国能够对我提供庇护,2012年4月,擅自持因私护照离境赴美,滞留不归”。

王国强案件是中美双方共同确定的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在强大的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王国强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年9月6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天网2014”、“天网2015”行动,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915人,追赃金额74.7亿元;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三分之一(33人)落网……

宋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领域进行一系列部署,中纪委协调有关机关通过“天网行动”“红色通缉令”等举措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反腐败追逃追赃行动卓有成效。

庄德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14年以来,我国积极开展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包括重点追逃“百名红通人员”,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成果,让世界听到了中国的反腐败声音,也为中国参与国际反腐败建设、推动和主导建立国际追逃追赃机制提供了条件。

“这再一次证明,只要我们敢于向腐败亮剑,我们的反腐败行动就会赢得国际尊重。”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为中国反腐败追逃追赃进一步扫清障碍。”

编辑:杨岚

关键词:追逃 反腐败 追赃 国际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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