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天下 天下

委员:强化源头监管 全方位打击电信诈骗

2016年09月13日 07:48 | 作者:毛立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原标题:台盟中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呼吁——强化源头监管 全方位打击电信诈骗

针对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高发、频发的态势。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台盟中央及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呼吁,强化源头监管,多方合作,加大打击电信诈骗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林健锋总结出电信诈骗的五大特点:一是犯罪活动根基深厚,不法分子发展成多个有组织的犯案集团,全国各地有大大小小不同的诈骗团伙,并持续招揽成员加入,有报道更指数以十万计的群众以电信诈骗为生,除非捣毁整个诈骗集团,否则即使侦破个别案件,抓捕一两名犯罪嫌疑人,并不能有效减少电信诈骗活动;二是影响范围广泛,由于通过科技犯罪,不论是北京、上海等城市,抑或是较偏远的县区,只要能接收电话和互联网信息,骗徒都能接触得到,犯罪活动蔓延全国,亦非单一地区执法部门可以单独处理,侦破难度大。近来跨境诈骗发案激增,台湾及港澳地区,以致东南亚外围国家亦有同类案件,并有多人受骗,亦有诈骗集团将犯案基地转移至其他国家,以图规避法律;三是诈骗案件数目众多,涉款金额庞大,犯罪分子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拨出电话,或者在网络上发放信息,所花费的金钱及时间很少,骗徒不断拨出大量电话,只要一旦成功诈骗,骗案金额则非常巨大;四是透露受害人准确个人信息,不少诈骗案件之所以令人容易上当,是因为骗徒能准确报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资料等,亦能掌握受害人的生活状况,如居住地、职业单位,增加对犯罪分子的信任,继而受骗;五是假冒国家机构,有诈骗案件是骗徒假冒成公安局或法院的人员,要求受害人缴付资金以换取平安,或者假冒成海关,要追查违禁邮件等,先借着国家机关的名义来取信于人,然后要受害人“破财挡灾”,最终使其受骗。

如何强化源头监管、全方位打击电信诈骗,台盟中央和委员们纷纷给出实招。

建议之一: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力度

处罚过轻可以说是导致电信诈骗泛滥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对此,台盟中央建议,对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单列条目,并加大量刑力度。台盟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对于电信诈骗,我国现行刑法没有对其单独作出规定。常见的罪名主要有: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电信诈骗定罪量刑进行了规定。但与抢劫、盗窃罪相比,电信诈骗罪量刑过低。建议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将电信诈骗犯罪单独立法,赋予其保险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相应的法条地位,并提高罚金金额,加大量刑力度。同时,进一步明确电信、通讯企业和银行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议之二:对通讯行业非法产业链组织加强严打

“电信领域的管理漏洞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肆无忌惮地实施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举例说,2015年7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中小学学生家长群体实施恐吓敲诈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使用的4000余个手机号码,均不是实名登记。除了手机用户实名落实不到位,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具有呼叫、接听转移、捆绑多个电话及隐藏主叫号码等功能的智能电话,使其远隔千里实施诈骗成为可能,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极大麻烦。

全国政协委员张喆人也认为,电信领域存在漏洞。手机用户实名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电信运营商及其代理商在销售手机卡的过程中,往往随意匹配身份证后就通过各种渠道贩卖;捆绑电话业务管理不规范,一些电信企业开发使用的“一号通”、“400”、G3等智能电话,具有呼叫、接听转移、捆绑多个电话及隐藏主叫号码等功能,购买人无需出具证件,就可到电信企业或网上购买;网上改号软件大行其道,网络改号电话使用泛滥成灾;非法出租网络电话线路情况时有发生,个别电信企业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向电信网络诈骗窝点提供线路服务。

“近年来,由于通讯行业存在监管漏洞,部分运营商、代理商受利益驱动,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了土壤,形成了黑色产业链。”台盟中央为此呼吁,工信主管部门应对通讯行业非法产业链组织加强严打。

工信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手机实名制。对于一些长期漫游在境外的卡应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对不符合身份信息的卡要采取关停措施。同时,规范域名注册行为,整治钓鱼网站和虚假购物平台;对“一号通”、“400”捆绑电话、“170”虚拟电话开展全面整顿和清理,对制售木马软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源头打击和专项整治,摧毁电信诈骗犯罪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环境。

张喆人委员提出的建议是,加强电信行业经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讯运营商研究建立诈骗电话技术拦截机制,依托技术手段提高对境内外诈骗电话尤其是境外诈骗电话的发现、识别、检测、拦截能力。三大通讯运营商应全面审视和评估电信新增业务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互联网协议电话经营平台、传播改号软件等不法经营行为,对涉案号码及时予以关停;加强电话卡社会营销渠道和网络销售渠道管理,对不如实登记实名信息的取消其营业资质。

建议之三:完善金融行业管理机制

孙贵宝委员在提案中指出:个别银行执行实名制办卡规定不到位,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大批量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诈骗活动。据了解,2015年7月,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联手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在台湾捣毁转取款窝点21个,缴获大陆涉案银行卡17394张。仅2015年3月至6月,犯罪团伙就用这批银行卡在台湾的ATM机上取走钱款折合人民币30余亿元。而网银转账在极大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被犯罪分子大肆利用,导致赃款能够在数分钟内被犯罪分子从境外划走,难以及时制止犯罪。移动支付近年来快速发展,其应用范围已经涉及转账汇款、网上购物、公用事业缴费、线下购物、个人理财等诸多领域。

张喆人委员也提到:金融领域管理存在漏洞。银行开卡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犯罪分子轻易就能非法购买到大批量的银行卡用于实施诈骗活动;银行紧急止付手段缺乏、查询冻结涉案资金手续复杂,常以“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权限”等为由拒绝紧急止付,犯罪分子很容易从银行转账提取受害人钱款。2014年,河南省郑州市一群众被骗人民币3866万元。案发当日,当地公安机关即要求银行紧急止付,但银行以“没有规定”为由未予协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犯罪分子在网上用近20个小时将受害人被骗钱款全部取走。

张喆人委员建议,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控制银行卡开卡量,减少“人头卡”;督促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加强运营管理,防止被犯罪团伙利用从事诈骗活动。同时,自上而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完善值班制度,确保随时能查询、随时能冻结、随时能落地,最大限度为涉案资金紧急止付挽损提供便利。

孙贵宝委员建议,加强产业链合作,共筑安全屏障。移动支付是新兴的产业链,链接多个网络,包含多个平台。在这个链条中,移动运营商、银行、银联和非金融支付机构的系统都有可能是犯罪分子攻击的目标。因此,只有整合运营模式,做到数据的共享,安全措施的相互配合,各参与主体才能共筑安全屏障。

建议之四:进一步加强宣传防范工作

张喆人委员建议,中宣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统筹组织开展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社会宣传工作,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重,进一步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和平安志愿者,突出宣传广度和深度,及时揭露不法分子的诈骗方法和手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建立对电信诈骗的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方便群众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林健锋委员还提到,在冒认国家机构人员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中,可以看出一般群众对公安局、法院等单位的认识不深,不了解严谨的程序,抱着“有钱好办事”、“破财挡灾”的心态,错误地认为花钱就能解决问题,从而将金钱转账给骗子。政府机关应该将办事程序公开,并且易于查询,让群众清楚知道正当的程序,避免上当受骗。

编辑:曾珂

关键词:电信诈骗 打击电信诈骗 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 提案

更多

更多